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219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经理01063988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2
公告正文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2194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94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类型:服务类
2.3 项目概况: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炭块清理业务,是对36室焙烧炉、76室焙烧炉所生产炭块表面粘结的填充料进行彻底清理,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2.3.1、36室焙烧炉年产炭块约9万吨,目前因无解组线需要在地面进行炭块清理,还需同步做好现场卫生清理、炭块倒运入库、填充料回收、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要求每日出勤人员工作量能够保证焙烧生产需要。作业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均有投标人自行安排。
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待清理炭块积压,需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完成,保证月度生产计划的完成。解决积压问题所发生的炭块倒运、增加作业人员、临时作业场地清理等一切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待清理炭块积压,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加快组织清理,如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有权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月度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3.2、76室焙烧炉年产炭块约30万吨,设有4条解组线,在线上进行炭块清理作业,通过辊道将清理后的炭块送入库房。作业内容包括:解组线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现场卫生清理、填充料回收、除尘器的收尘粉排放等工作,要求每日出勤人员工作量能够保证焙烧生产需要。炭块清理作业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均有投标人自行安排。
另因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待清理炭块积压,需要及时组织力量清理完成,保证月度生产计划的完成。解决积压问题所发生的炭块倒运、增加作业人员、临时作业场地清理等一切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待清理炭块积压,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加快组织清理,如未按要求执行,投标人有权自行组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月度结算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 抚顺市
2.5 招标范围:36室焙烧炉、76室焙烧炉所生产炭块的清理,包括:解组线及相关设备操作、设备保养、现场卫生清理等。双方按照共同确认的炭块清理数量进行月度结算,支付外包费用。承包商用工年龄应当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没有使用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
2.6 工期要求:合同时限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符合阳极清理质量标准,及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含)同类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扫描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团队要求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需具备安全员C本。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近3年(2020年至今)未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3.满足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试行)CHINALCO -CS-01-2022》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2 10:00——2023-12-21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800(人民币),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02 1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7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024—5381159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6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354134847
邮件:fslyligao@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01063988977
电子邮件:b_zhao@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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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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