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燕山街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14.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燕山街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旧装拆除、立面提质、门窗、水电管网、功能区等改造,预计项目建设工程费用控制在114.24万元以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清单。
2、项目预算:114.24万元;预算控制价:114.24万元
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
2.实施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省科技厅二院院内。
五、服务标准:
一、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供应商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且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官网查询网页截图);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并提供官网查询网页截图,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5)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6)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3).验收要求
3.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3.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4.1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要求验收合格。
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质量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5).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5.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5.2施工期间,消防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持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维护单位协调一致。
5.3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空调的正常运行。
5.4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要求验收合格。
5、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6、质量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30%,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工程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70%,剩余工程款待办理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如未满质保期,则留3%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扣除乙方在保修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付清(不计利息);合同签订的金额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金额为基数,按投标优惠率计取,即合同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1-投标优惠率)。
3)本工程最终工程造价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基数,按投标优惠率计取,即最终工程造价=经审定的结算金额×(1-投标优惠率)。
2、工程变更
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后随结算书一起报芙蓉区财评中心审核。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项目为旧房装修改造,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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