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2024年高性能盒式交换机集中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2024年高性能盒式交换机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ZJZB-2023-17120。
2.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2024年高性能盒式交换机集中采购项目。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 高性能盒式交换机 | 具体详见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 A5档3878台 |
2 | A6档1348台 | |||
3 | A7档240台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分档标准 | A类 | ||
A5 | A6 | A7 | |
支持接口 | 10/25/100GE | 100GE | 100GE |
MAC表项 | ≥ 32k | ≥ 32k | ≥ 6k |
FIBv4(Host Route)表项 | ≥ 16k | ≥ 16k | ≥ 16k |
FIBv6(Host Route)表项 | ≥ 8k | ≥ 8k | ≥ 8k |
FIBv4(LPM)表项 | ≥ 16k | ≥ 16k | ≥ 16k |
FIBv6(LPM)表项 | ≥ 8k | ≥ 8k | ≥ 8k |
ARP表项 | ≥ 16k | ≥ 16k | ≥ 16k |
ND表项 | ≥ 8k | ≥ 8k | ≥ 8k |
ACL表项(IPv4) | Ingress ≥ 1k Egress≥ 1k | Ingress ≥ 1k Egress≥ 1k | Ingress≥500 Egress≥ 200 |
VLAN数量 | ≥ 4k | ≥ 4k | ≥4k |
活动VNI数量 | 2K | 2K | 无要求 |
VXLAN隧道数量 | 1K | 1K | 无要求 |
关键器件冗余 | 电源,风扇等部件必须冗余,支持热插拔 | ||
端口数 | 要求同时支持48个25GE和8个100GE端口 | 要求同时支持32个100GE端口 | 要求同时支持128个100GE端口 |
整机交换容量 | ≥4T | ≥6.4T | ≥25.6T |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不涉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5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5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尚未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在中标省份完成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每个服务团队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暂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的,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3.3申请人可以就设备分档类型中的部分或全部档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明确对应设备分档类型的产品型号。
3.3.4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必须符合中国电信IP设备测试稳定性要求;
(2)必须支持跨机框链路捆绑功能(M-LAG);
(3)必须支持VLAN、STP、广播抑制、端口聚合、镜像功能、二层组播等基本二层交换功能;
(4)必须支持IPv4静态路由、OSPF、BGP4等路由协议,必须支持IPv4路由重发布与路由聚合;
(5)必须支持IPv6静态路由、OSPFv3、BGP4+等路由协议,必须支持IPv6路由重发布与路由聚合;
(6)必须支持各种端口在350字节以上线速转发;
(7)A5/A6必须支持VXLANVTEP功能及VXLAN GW功能;
(8)必须支持Netconf功能;
(9)必须支持去堆叠功能(SM-LAG),在vlan interface下开启arp-proxy功能,支持ARP代理,MAC可以人工指定为任意合法单播地址,且支持ARP(ND)转换为Host主机路由。
3.3.5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同类产品应用案例。
3.4评价检测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4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岳萍
电 话:010-58501600
电子邮件:yueping@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44
项目联系人:苗田田、宋嘉琦、冯耿星、石羽、姚姗姗、陈宇昕、苏京
电话:15101608179/18833238140
电子邮件:miaotiantian@chinaccs.cn/songjiaqi.gyl@chinaccs.cn
传 真:010-8220525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615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