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洗涤物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洗涤物料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4658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服务期限:二年
1.6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两年含税54万元,选取成交供应商1名。
序号 | 货品名称 | 包装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四氯乙稀 | 桶 | 1KG | 17.03 元/kg |
2 | 双氧水 | 桶 | 1KG | 4.49 元/kg |
3 | 火碱 | 袋 | 1KG | 5.34 元/kg |
4 | 草酸 | 袋 | 1KG | 11.10 元/kg |
5 | 清新枧油 | 桶 | 1L | 47.15 元/L |
6 | 去渍净 | 瓶 | 300ML | 36.33 元/瓶 |
7 | 万龙水 | 瓶 | 300ML | 36.33 元/瓶 |
8 | 血渍净 | 瓶 | 300ML | 36.33 元/瓶 |
9 | 除锈剂 | 瓶 | 300ML | 36.33 元/瓶 |
10 | 黄斑净 | 瓶 | 300ML | 36.33 元/瓶 |
11 | 笔渍净 | 瓶 | 300ML | 36.33 元/瓶 |
12 | 强力万泡剂 | 瓶 | 620ML | 26.67 元/瓶 |
13 | 喷洁净 | 瓶 | 600ML | 26.33 元/瓶 |
14 | 干净前处理剂 | 瓶 | 500ML | 46.67 元/瓶 |
15 | 力洁 | 袋/桶 | 1KG | 6.03 元/kg |
16 | 力强 | 袋/桶 | 1KG | 7.41 元/kg |
17 | 力柔 | 袋/桶 | 1KG | 14.83 元/kg |
18 | 氯力士 | 袋/桶 | 1KG | 9.20 元/kg |
19 | 乳力士 | 袋/桶 | 1KG | 13.64 元/kg |
20 | 立浆 | 袋/桶 | 1KG | 9.11 元/kg |
21 | 氧力士 | 袋/桶 | 1KG | 8.54 元/kg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报价折扣率≤100%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报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唯一一个报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报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的基准单价×97.5%。
1.7 交货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洗涤厂。
1.8交货期:按订购单的要求供货。投标产品根据采购人需求情况分批次下单,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2小时内完成订单确认,并在7天内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规格,质量完成配送工作(特殊情况除外),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9 合同期限:有效期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10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中国建设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可为厂家或经销商,须有生产或销售洗涤物料的能力。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报价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张2021年至今开过的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中国建设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7】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婷,020-86132977,ps@csair.com(负责竞价采购环节)
高阳,024-23199753,gaoyang@csair.com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20-86132977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
联系地址:【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 系 人:【高阳】
联系电话:【024-23199753】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