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次)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第二次重新选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4.01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898-389814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次)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第二次重新选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项目;
三、项目概况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规模为800m3/d,分两期建设,近期规模为400m3/d,远期规模增至800m3/d。污水处理厂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生化池、滤布滤池、除臭设备、消毒池及回用水泵房、污泥脱水间、综合设备间等主要构筑物土建按远期800m3/d一次性建设,设备按照近期400m3/d安装。项目概算总投资2604.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8万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因项目选址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不变,受委托单位须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工作,同时向我司提交完成环境影响报告服务成果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招标控制价为4.01万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最终合同价以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金额为准。如果合同价超过后期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的费用,则以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为准;合同价如不高于财政预算评审批复的费用,则以合同价为准。
六、服务期限
30个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7.企业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8.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等复印件;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函;10.资质条件所要求的证明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10项)并按报名要求封装成册、并注明“‘先导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第二次重新选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如发现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报送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我司有权给予废标处理。
九、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已报名的单位可不再重复报名,报名文件仍然有效。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若本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3号,昌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旁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898-389814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