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鼎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28日 17: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 ||
预算金额 | ¥148.058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9322277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鼎市公交公司7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光宇/0593-78715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女士/15959322277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恒实【FD-2023】招字第001号
项目名称:镇南新区路网(沙湾生态产业园环湾大道工程)路基及桥台桩基础桩基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05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5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项) | 1480588 | 否 | 1480588 | 14805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具备检测作业条件并由采购人发出进场检测作业通知之日起18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作业,且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内业资料后15天内检测方提供该部分检测项目的正式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需提供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附表的检测范围应包括静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声波透射法、低应变法、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①中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未列明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至 2023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提供《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通过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完整、清楚的《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送至购买标书地点(或发送至我司邮箱464032031@qq.com)。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公交公司7楼
联系方式:邱光宇/0593-787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玉门北路541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1595932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595932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