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消费帮扶-上海市第六届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喀什地区组织参展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qh-tp004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钦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翔131799899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消费帮扶-上海市第六届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喀什地区组织参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QH-TP004 
    项目名称:消费帮扶-上海市第六届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喀什地区组织参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组织喀什企业参加2023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充分放大展会效应,全方位展示展销喀什地区特色商品与服务,确保展销、展演等活动安全、圆满、成功。
       
   标项名称: 消费帮扶-上海市第六届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喀什地区组织参展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组织喀什企业参加2023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充分放大展会效应,全方位展示展销喀什地区特色商品与服务,确保展销、展演等活动安全、圆满、成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企业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人员明细(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企业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税种为非社保相关,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7.跟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无尚在处罚期内的重大违法记录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自拟)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
地 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原技工学校
联系方式:0998-2825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钦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A座6层创新空间商贸区78号室
联系方式:1317998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翔
电 话:13179989955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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