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乐市燃气行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877.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4】15号
预算金额787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宁0311-885803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新乐市燃气行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915101810001066
招标内容:

新乐市燃气行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燃气行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新乐市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智慧燃气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智慧新城建指挥中心平台,安装智能燃气安全管理装置和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智慧燃气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包括智慧燃气安全监测平台、智慧燃气管控一张图、智慧燃气SCADA调度系统、智慧燃气管网监测系统、智慧燃气安全监测系统、智慧燃气APP。(2)智慧新城建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指挥中心软件系统、城建惠民便民应用终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中台、业务支撑硬件设备等。(3)智能燃气安全管理装置:为城乡燃气居民用户12.9万户安装智能燃气安全管理装置和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等。(4)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围绕数据运营中心的建设运营,购置安全防护软硬件进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数据安全稳定。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及图纸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为核心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取得制造商授权,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该货物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将不能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郑重公告
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5 00:00至2024-09-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河北省CA证书技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1-88033772。6、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311-8858037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昌达;联系电话:0311-838073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859895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新乐市燃气行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乐市长寿路与民生街西北角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叉口东南角祥瑞大厦9楼
邮编:
0507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宁
联系人: 马昌达
电话:
0311-88580376
电话: 0311-8380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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