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浦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7%股权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cq-gq2023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16-85905786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浦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7%股权转让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浦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7%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hhcq-gq202313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终止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名称
江苏浦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住所)
新沂市北沟镇仲庄村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丁莉
成立时间
2001-11-12
注册资本
(万元)
30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913203007322559067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范围
照明技术研发、转让;灯泡灯具、镇流器、石英管、石英制品、石墨制品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陈德军出资数额1,600万股;
丁莉出资数额954.75万股;
新沂市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数额350万股;
陈旭出资数额60万股;
雷昊出资数额10万股;
陈士安出资数额10万股;
赵继春出资数额10万股;
马良友出资数额10万股;
陈小亮出资数额8万股;
陈少春出资数额8万股;
王彪出资数额7万股;
糕玲出资数额7万股;
邱柏胜出资数额7万股;
刘威出资数额4.25万股;
丁小宾出资数额4万股。
内部决议
《江苏浦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243.65
44.18
44.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669.89
4039.27
2630.62
审计机构名称
徐州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8月31日
1748.52
-101.16
-101.1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945.43
3066.11
1879.32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2243.65
44.18
44.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669.89
4039.27
2630.62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375.1492
评估基准日
2023年8月31日
评估机构
新沂市正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5391.89
3066.11
2325.78

 
转出方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
新沂市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381MA1MH9MT39
注册地
(住所)
新沂市新安镇钟吾南路18号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47%
拟转出产(股)权比例
11.47%
内部决策
形式
股东决定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转出方
决策文件
《新沂市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沂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三、标的公司不存在产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
¥3,7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陆万元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在受让成功后,首期付款成交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及行为批准单位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2.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标的交割
交易结束后,交易双方共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机构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 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填写《受让申请书》,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送交交易机构,办理意向受让报名登记。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须本人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原件);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本情况(原件);
3.同意受让股权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提交5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
账  号:8070188800758
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受让方均不出价的;
(6)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7)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
(8)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9)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待定
自由竞价
时间
1小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3000元
0.8%
0.6%
2
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2%
3
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16%
4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12%
5
5001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0.08%
6
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0.06%
0.6%
7
50001万元及以上
0.04%
0.4%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附件下载
《受让申请书》
联系
方式
咨询
联系人
王先生
咨询电话
0516-85905786、 0516-8570390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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