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法院档案案件数字化扫描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088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2520230733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人民法院档案案件数字化扫描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创业园内广告创意综合楼708室
成交金额:539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为市人民法院档案案件数字化扫描 服务范围:利用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对无为市人民法院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用户单位的档案系统中,以实现无为市人民法院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服务要求:由成交方提供人员对法院存量及增量纸质诉讼档案进行集中数字化加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档案扫描、质检校验、挂接进系统等内容,采购人提供服务场地,供应商自行组织满足档案数字化加工质量和数量的设备,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具备履行服务能力的专业设备及技术人员。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寅晖、蒋海涛、陈世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若成交价<100 万元: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
收费金额:64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密载体印制资质适用地域不符合要求
2、安徽省无为县君睿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密载体印制资质类别不符合要求
3、武汉大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密载体印制资质适用地域不符合要求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襄安路8号
联系方式:0553-6614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18258197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冰
电 话:1825819785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新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