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半年度液体除氟剂药剂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0579-899068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半年度液体除氟剂药剂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且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④资质要求: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聚氯化铝或除氟剂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深度除氟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经销商。生产厂家须提供聚氯化铝或除氟剂的环评批复(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为环评批复),经销商须提供深度除氟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及授权文件的扫描件。

⑤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1个日处理水量≥0.5万吨的工业废水厂(站)除氟剂(液体)的供货业绩或具有1个日处理水量≥10万吨的不同城镇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聚氯化铝(液体)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中未体现日处理水量的,则提供用户产能信息及说明以辅助证明日处理水量;

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也可用传真件(ywcqztb001@ywcq.com)(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6室(望道路300号)

邮编:322000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79-89906887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附件信息:

  • 除氟剂20240819(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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