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福鼎市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省福鼎市晨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省福鼎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福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福建筑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福建通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福建华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福建中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宁德市隆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2.福鼎市太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福鼎市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福鼎市荣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福建省万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福建拓展建设有限公司 17.福建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18.福建省建荣建筑有限公司 19.福建省鼎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福建省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福建柏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2.福建中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福建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福建裕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福建鑫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6.福建省福鼎市鼎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福建永隆辉建设有限公司 28.福建鼎杰建设有限公司 29.福建宁鼎建设有限公司 30.福建省冠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1.福建瑞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2.福建笪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3.福建方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福建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福建省福鼎市华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福建五恒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岩前排水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8〕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博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排水改造总长1307米,布设2道盖板涵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岩前排水改造(新旧104国道交叉处),新104国道南侧约17米盖板涵修建及北侧约215米边沟改造,旧104国道南北两侧修建总长约856米盖板边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属于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属于排水管道工程的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1648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 08:00:00至2018年11月12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1月21日 10: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1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1月15日 18:0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05932380,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博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6栋3梯1409室,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7873977,传真:/
联系人:小施。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3-2195050、0593-78182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2195160
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