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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林护许准〔2024〕103号关于同意甘肃省卓见科技有限公司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甘肃省卓见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及《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省卓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报告》(庆林发〔2024〕208号)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同意你单位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紫腹吸蜜鹦鹉(Lorius hypoinochrous)、折衷鹦鹉(Eclectus roratus)、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凯克鹦鹉(Pionites)、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费氏牡丹鹦鹉(Agapornis fischeri)、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
本人工繁育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11月07日至2027年11月06日。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请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市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报我局办理。
请你单位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系谱档案、繁育台账管理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相关活动。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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