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和执法大队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第三次)
发展
招选公告
吉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作为项
目业主,采用公开招选方式,为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和
执法大队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第三次)组织采购,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加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包括: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
站高速交警和执法大队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采购(详见附件
清单)
(二)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完成安
装调试(招选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调试移交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二、招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二)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上
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
(三)获取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
港荣大厦5楼招标管理部。
(四)招选文件售价:200元(现金)。
(五)购买招选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选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购买招选文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验原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鲜章,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招选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招选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上午10:00时。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
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
(6)业绩要求:
近2019年1月1日至招选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相同或
类似项目业绩。
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
以上办公设备、家具或电器设备采购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单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
坪路段9号港荣大厦403会议室,
(二)参选限价:206.65万元(不含税)(其中宜泸高速三江
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管理用房(不含税价):104.18万元;宜泸高速
三江新区收费站执法大队管理用房(不含税价):102.47万元)。
(三)参选保证金
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
交款时间及方式:参选人应在2022年10月24日15:00时前,
以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将参选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三江支行
帐号:51001728708059666888
参选人不按时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作废选处理。(参
选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参选人根据具体情
况适当提前交纳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选总金额的10%。
交款时间与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三江支行
帐号:51001728708059666888
交款时间要求:中选通知书发出10日内,采购合同签订前。
(五)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
服务平台)、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提交
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三天两检的核酸报告,如防
疫政策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参选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
地址:
港荣大厦
邮编:64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7796461256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招选公告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集团”)作为项
目业主,采用公开招选方式,为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和
执法大队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第三次)组织采购,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加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包括:宜泸高速三江新区收费
站高速交警和执法大队管理用房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采购(详见附件
清单)。
(二)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完成安
装调试(招选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调试移交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二、招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二)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上
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
(三)获取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
港荣大厦5楼招标管理部。
(四)招选文件售价:200元(现金)。
(五)购买招选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选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购买招选文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验原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鲜章。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招选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招选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上午10:00时。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
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
(6)业绩要求:
近2019年1月1日至招选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相同或
类似项目业绩。
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
以上办公设备、家具或电器设备采购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单,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
坪路段9号港荣大厦403会议室。
(二)参选限价:206.65万元(不含税)(其中宜泸高速三江
新区收费站高速交警管理用房(不含税价):104.18万元;宜泸高速
三江新区收费站执法大队管理用房(不含税价):102.47万元)。
(三)参选保证金
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
交款时间及方式:参选人应在2022年10月24日15:00时前,
以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将参选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三江支行
帐号:51001728708059666888
参选人不按时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作废选处理。(参
选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参选人根据具体情
况适当提前交纳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选总金额的10%。
交款时间与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三江支行
帐号:51001728708059666888
交款时间要求:中选通知书发出10日内,采购合同签订前。
(五)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
服务平台)、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提交
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三天两检的核酸报告,如防
疫政策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参选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
地
址:
港荣大厦
邮编:64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7796461256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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