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昌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畲乡之窗景区演出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SCH2024-(FZF)-002号
二、项目名称:景宁畲乡之窗景区演出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1399000 | 洛阳卓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健康西路5号院6幢11D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景宁畲乡之窗景区演出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 景宁畲乡之窗景区演出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自行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景锋(采购人代表) 、叶晓峰、王晓杭、叶力峰、林昌伟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符合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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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洛阳卓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为人民币15000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浙旅畲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大均村科协路11号201室(畲乡之窗景区旅游接待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亚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66643275
质疑联系人:叶亚婷
质疑联系方式:15257828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昌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红星文锦苑8栋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文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25150510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浙江浙旅畲韵文旅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