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978.35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d-202411-230103-033192
预算金额1978.35元
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0451-82705087
中标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1978.35元
中标联系人-13359859797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20241129-230103-048785
二、合同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11-230103-033192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地址: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43-19号
联系方式:0451-82705087
供应商(乙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18层(A、B、C、D号)
联系方式:133598597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1,978.35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捌元叁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43-19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02日
二、合同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11-230103-033192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地址: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43-19号
联系方式:0451-82705087
供应商(乙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天洋华府小区1栋18层(A、B、C、D号)
联系方式:133598597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车辆交强险和车辆商业险 | 1(元) | ¥1,978.35 | ¥1,978.35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分为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中国银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 2、我司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共43家,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25名服务人员配备名单。 3、我司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服务标准: 1、我司具有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共43家,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25名服务人员配备名单。 2、投保服务:每月按照双方约定,我司设立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新购车辆于购车当日办妥保险手续,续保车辆在保险到期2个工作日前办妥续保手续,同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我司保证在接到投保人车辆变更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上门办理更改保险、退保等手续 ,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3、理赔服务:我司建立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并具有较高的理赔处理信息化水平,切实遵守以下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 4、接报案:(1)我司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95556,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 (2)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我司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5、现场查勘:(1)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我司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哈尔滨市内应在 30分钟(极端天气可1小时)内,市辖县(市)应在1小时内到达。 (2)如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我司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 |
合同金额: 1,978.35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捌元叁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43-19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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