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2-013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出具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应包括:测评费用、人员服务费用、验收、采购人按照要求整改后测评费用及其他本项目相关服务费用,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追加其他费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三)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按(寿公管采购[2018]30号)文件规定,继续实施询价采购。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九)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测评人员进行前期测评工作并提出测评结论整改建议书后,医院支付合同总额的50%;测评工作全部结束并收到测评结果合格证书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的余款。
五、报价方式(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22年9月5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网上投标:2022年9月5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门诊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单位:寿县县医院
地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2年8月29日
附件:等保测评采购需求.docx等保测评采购需求.docx
报价函模板:报价函.doc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