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和谐路(武警襄阳支队枣阳中队营区大门处)10KV电力线路迁改入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0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fzx202308311
预算金额25.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振志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2710344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枣阳市和谐路(武警襄阳支队枣阳中队营区大门处)10KV电力线路迁改入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北城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FZX20230831
1.2、项目名称:枣阳市和谐路(武警襄阳支队枣阳中队营区大门处)10KV电力线路迁改入地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5.04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1.5、最高限价:25.04万元
1.6、采购需求:枣阳市和谐路(武警襄阳支队枣阳中队营区大门处)10KV电力线路迁改入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6.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枣阳市北城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每套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枣阳市北城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阳市北城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联系方式:李先生  1787159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振志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北城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幢12楼)
联系方式:张工 15271034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7103444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