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茂名市人民医院电梯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茂名市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电梯(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98811
(三)预算金额:146,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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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24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产品免费质保期:1年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黎苗 0668-2922921
采购单位:茂名市人民医院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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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液压平台 | 液压平台 | 1 | 146,0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项目整体要求 1.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供所需硬件配置明细表、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 明细表、应有的配件明细表、线缆等。对于响应文件中未列出但系统正常运行又必需的各类部件以及软件 等,响应供应商应补齐并将有关价格含入报价内。 |
2 | 1.2 响应供应商所投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已注册商标的品牌, 须是厂商原装、全新、未曾使用过的、近期生产 的,整机表面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洁净完好、无划伤、无碰撞、无锈迹、无任何缺陷隐患,包装外观完 好、无破损。 1.3响应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响应供应商须承 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
3 | 1.4 任何时候,响应供应商所投的货物均不能免除因项目设计和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响应供应 商有义务提供替代性设计方案以及货物选型的比较方案供采购人考虑,并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做出整改。替 代性方案的功能应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其价格必须低于主响应价。 1.5 本用户需求书中列出了采 购人可以接受的最小的技术指标。响应供应商推荐的每一品目的软硬件货物应在功能、性能、外观等方 面不低于表中所列的各项指标。 |
4 | 2.报价要求 2.1 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含安装所需材料)、第三方检测验收、各类接口费、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合同实 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货物都必须由成交供应商专人送达,采购人不代收快递传送货物。货物拆 箱、安装时供应商与厂家均应在场。项目执行期间采购人无须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5 | 3.交货要求 3.1保险要求: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验收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及保险等事项由成交供应 商自行负责。 3.2货物到现场后,采购人只提供货物库存场所,成交供应商需做好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 施,货物的日常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6 | 3.3货物在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应采取措施进行成品保护,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3.4成交供应商应派遣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更换零 件,并妥善处理至采购人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5开箱后,成交供应商 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等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 记录,由成交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
7 | 3.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交 付使用。 3.7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
8 | 4. 安装条款、调试、保养服务条款 4.1 本响应文件所列所有货物、产品在合同签约后按约定时间内全部安 装、调试完毕。响应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上述要求,并编制具体的时间进度表。 4.2 所有含电源线的货 物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电源线应得到足够保护和位置固定,有相关防漏电的措施。 4.3 货物的拆箱、安 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响应响应文件中给 出的具体安装和测试方法,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用户方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需经各方签字后 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
9 | 4.4 为了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需要下列项目管理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货物安装 调试及保养维修服务安装队伍要有成交货物制造商确认的资格,确认队伍具备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 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工艺、维修保养知识,有足够能力承担货物的安装,并保证安装工艺 达到货物运行合格的要求。 4.5 货物到货后,成交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应在签定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 向采购人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并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采购人给予 相应的配合。 |
10 | 4.6成交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根据现场情况、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及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7安装过程中,若出现破坏管道、线路、桩柱、地面、墙 面等设施现象,要给予修复。完成安装后,需负责清理安装过程中货物的外包装和搞好场地清洁卫生。4.8 在安装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亦要负责补救处理。 |
11 | 6.质量标准 6.1 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商原装、全新的、未开封、无侵权、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 量标准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 求进行包装及装运。货物和设施标明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应提供产品的检测合格证。响应供 应商推荐的货物性能参数必须真实,发现虚标参数的,取消成交资格。 6.2 货物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 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 6.3 响应供应商所有货物必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出厂合格证等质 量证明文件。 |
12 | 6.4 包装: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 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要求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外包装到货时 完好无损。 |
13 | 7. 产品测试验收要求 7.1 验收的标准须符合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技 术规范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 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7.2 依响应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进货单、装箱单、保修证明、保修单、随箱介质 等)的验收; |
14 | 7.3 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 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7.4 交货时,成交供应商应 提供制造商供货的原装产品证明文件,并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货物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 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货物使用单位。 7.5 如机检或货物测试中如 发现货物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货物使用单位有权拒收 并要求赔偿。 |
15 | 7.6 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 7.7 整体验收:成 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总项目的总体调试和验收要求,在安装完成后,由货物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 行相应的性能测试,然后双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7.8 其 它验收细则以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7.9 如本项目质量验 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返工直至合格,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16 | 7.10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17 | 8.售后服务要求 8.1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简称“质保期”)为壹年,保修费用 列入“售后服务报价”中并计入总价;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退、包维护保养,更换 同种品牌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和软件升级,不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 偿)维修保养服务,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 命)时,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
18 | 8.2 质保期内,自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出现重大故障,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 8.3 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提供技术支持,永久性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收到采购 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
19 | 如果货物的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成交供应商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性能的备用货 物供甲方代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 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 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15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
20 | 8.4 质保期内如货物同一故障经成交供应商3次维修后仍不能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 作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8.5 成交供应商需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货物和人员。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有 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 8.6 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提供货物扩容、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 务。 |
21 | 9.培训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培训要求: 9.1 为本项目尽快为各使用部门所熟悉,减少上 手难度,成交供应商应为该项目准备好使用手册、培训PPT,系统软件部署完成后,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 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货物的各种功能; 9.2 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响应文件采购的货物 及采用的相关技术,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用户方同意 后实施; 9.3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地点、人数、天数,由成交供应商列出具体计划并 安排实施 |
22 | 9.4培训应包括本响应文件中所有货物的安装和维护、常见故障现象及诊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操作 系统软件、系统管理和应用软件、管理软件等; 9.5 其它原厂增值培训。 |
23 | 10、其它要求。 10.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报价,提供所响应货物的详细技术资料,并对其提 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响应供应商成交后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 为准)。 |
24 | 10.2 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品牌、全新产品,提供货物如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的,响应供应商按国家 有关规定提供3C认证证书。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 出厂批号一致,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 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评标标准。 |
25 | 10.3 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货物说明资料,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指标必须按照厂家公开公布的 实际性能指标参数如实填写,如响应文件的不如实填写的,到货验收时将导致货物被用户拒收和索赔,由 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4 响应供应商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对于采购 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配带的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等,响 应供应商有责任给予补充。 10.5响应供应商积极配合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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