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1.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招标文件1.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登记表2.投标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X2023003-SZGH-0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00,00.00)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历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未被列人“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列人“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
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深圳市国信招标有
限公司。
3.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递交资料的方式完成投标报名,代理机构联系人:
石磊电话:0755-23962384由邮箱:7300803@qq.com。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函》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附件);
3)信用证明材料: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或信用信
息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
盖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政府采购违法失
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售价:人民币600元(只接受现金缴纳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提供包含纳税
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开票材料(加盖公章)。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深圳市国信招标有
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23年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代理机构。
2.采购公告查询:
1)深圳市总工会网:http://www.szzgh.org;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
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gxzb.com;
4)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
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各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代理机
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标记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自
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总工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11号工会大厦A座
联系人:王军
2.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755-88135189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
联系人:石磊
电话:0755-23962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磊
电话:0755-23962384
八、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深圳市总工会
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ZGX2023003-SZGH-001
采购人:深圳市总工会
确认日期:2023年2月7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2月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一、说明10
1.资金来源10
2.定义10
3.保证10
4.合格的投标人10
5.合格的服务10
6.投标费用11
二、招标文件11
7.招标文件构成11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9.投标文件编写、语言及计量单位11
10.投标文件构成12
11.投标报价和货币12
12.投标保证金13
13.投标有效期13
14.投标文件的编制13
15.投标文件的签署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
17.投标截止时间13
18.投标文件的递交14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
五、开标14
20.开标14
21.投标文件的澄清14
22.保密14
23.中标结果公示14
六、授予合同15
24.资格后审15
25.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力15
26.中标通知书15
27.签订合同15
28.中标服务费15
七、特别说明15
29.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16
30.关于监狱企业投标的特殊规定16
31.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特殊规定16
32.关于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查询内容17
33.特别说明17
八、警示条款17
3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17
3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18
3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18
37.《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19
38.《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19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19
39.《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19
40.《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20
4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20
4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20
4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20
4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21
十、关于投标人诚信情况21
第三章合同范本22
第四章项目需求2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
附件1投标书32
附件2开标一览表33
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4
附件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5
附件5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37
附件6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38
附件7同类工作经验情况38
附件8标准资源实力情况39
附件9投标人获奖情况39
附件10服务响应方案40
附件11分项报价清单40
附件12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41
附件13技术指标响应一览表43
附件1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45
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选用)47
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47
附件17监狱企业声明函(选用)48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9
一、评审职责50
二、评审委员会50
三、关于无效标及招标失败51
四、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52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53
六、评审办法及评审流程53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X2023003-SZGH-0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历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递交资料的方式完成投标报名,代理机构工联系人:石磊电话:0755-23962384邮箱:7300803@qq.com。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函》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信用证明材料: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或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④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售价:人民币600元(只接受现金缴纳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开票材料(加盖公章)。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44131018260005781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23年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2.采购公告查询:
1)深圳市总工会网:http://www.szzgh.org;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
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gxzb.com;
4)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各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标记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总工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11号工会大厦A座
联系人:王军
电话:0755-8813518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
联系人:石磊
电话:0755-23962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磊
电话:0755-23962384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示: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但严格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所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采购人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定义
1)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项目采购人特指:深圳市总工会。
2)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项目代理机构特指: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服务: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指已经报名,且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人。
5)日期: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公历日。
6)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7)条例: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8)细则: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9)87号令: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3.保证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2)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总价涵盖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和项目。
4.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投标邀请书》所述投标人资质要求;
2)合格的投标人仅限于在代理机构完成报名登记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合格的服务
1)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6.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事件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投标人有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或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在网上发布公告即视为送达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拒绝回函确认的视为已送达。
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它条款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此后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放弃投标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向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编写、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的、含页码编排的目录,版面清晰、整洁,模糊不清者以缺项对待。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本为准。
4)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往来文件中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①纸质投标文件应包括:
a)目录
b)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
c)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d)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
e)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4);
f)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见附件5);
g)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式见附件6);
h)同类工作经验情况(格式见附件7);
i)标准资源实力情况(格式见附件8);
j)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见附件9);
k)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见附件10);
l)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1)
m)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
n)技术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13);
o)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见附14);
p)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5,选用);
q)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6,选用);
r)监狱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17,选用);
s)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②电子投标文件:
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采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单独提供的计算表格采用Excel文档(如果有),单独提供的图纸采用AutoCAD文档(如果有),电子投标文件不作压缩处理。
③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
11.投标报价和货币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投标货币均为人民币。
2)投标项目不得重复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以可调整的投标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3)投标人在“详细报价清单”中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工具、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12.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无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逐一填写,按规定顺序编排和装订成册,为整本投标文件标注统一的页码。
15.投标文件的签署
1)纸质投标文件数量为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一份投标文件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等字样。电子投标文件应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并封装。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可分别封装或合并封装,外包装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3)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现场提交的要求一致。
17.投标截止时间
1)代理机构于开标前开始接受投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标记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在邮件寄出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情况。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名。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
20.开标
1)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确定的内容为准)开标。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2)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当场拆封,代理机构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保密
1)除本须知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接触。
2)投标人刺探评审或授予合同的保密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影响评审的,一经查证属实,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中标结果公示
1)中标结果公示将在深圳市总工会网(http://www.szzgh.org)、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gxzb.com)发布,公示时间为3日。
2)投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质疑,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24.资格后审
1)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标准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2)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3)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4)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的风险。
25.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27.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8.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项目收费费率 |
100以下的部分 | 1.50% |
100-500 | 0.80 |
2)中标服务费按以上费率计算后不足人民币6000元的,按人民币6000元收取。
七、特别说明
29.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1)特殊规定的依据
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③《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④《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投标的特殊规定
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中小企业供应商可提供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担保函。
③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④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0.关于监狱企业投标的特殊规定
1)特殊规定的依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同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关于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1.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特殊规定
1)特殊规定的依据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投标的特殊规定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2.关于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查询内容
1)“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
33.特别说明
1)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与本项目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会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进行的;
②与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隶属、控股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④其他会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进行的情形。
3)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均为不可偏离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标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且响应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带“★”的内容未响应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八、警示条款
3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3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3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37.《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38.《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39.《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下列事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一)采购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违反规定的;
(三)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按规定回避的;
(四)采购参加人之间存在串通、内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等情形的;
(五)其他供应商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或者成交的;
(六)采购程序违反规定的;
(七)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40.《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所称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供应商的质疑或者投诉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投诉处理期间。
4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供应商质疑应当实名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有明确的质疑请求;
(二)有明确的质疑对象;
(三)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
(四)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质疑,以及假冒他人名义质疑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4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供应商投诉应当实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有明确的投诉诉求;
(二)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三)有合理的事实与理由。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事项已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主管部门可以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4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在质疑或者投诉处理期间,主管部门可以中止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活动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质疑或者投诉事项可能会影响评审结果的;
(三)其他确有必要中止的情形。
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中止采购决定当日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中止的期限不得超过十日,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中止采购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按照前款规定中止采购的,中止采购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采购程序。
4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下列情形不作为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限届满后提出的情况反映和举报;
(二)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参加人的投诉和情况反映;
(三)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转来的投诉和情况反映;
(四)其他的情况反映、举报、意见和建议等。
十、关于投标人诚信情况
4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或者《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被财政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由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合同范本
(本合同条件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至年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背景
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自中央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新使命以来,2021年4月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正式批复支持深圳市总工会开展工会联合会综合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工会。深圳市总工会因此提出“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争做中国工会尖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工会”的奋斗目标,同时明确,到2025年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实现时,深圳市总工会在团结引领职工、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会维权服务、参与社会治理、智慧工会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化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度,使先行示范工会成为团结引领职工的榜样、基层组织建设的范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先锋、职工维权服务的典范、参与社会治理的先进、智慧工会建设的样板。
标准化是一种经过实践证明,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手段,对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结合国家及深圳市创建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工会的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深圳市总工会将工会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以标准化思维和标准化技术手段为抓手,以申报深圳市工会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为契机,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市工会服务实践经验,打造工会服务标准化“深圳样板”,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工会建设,并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形成示范效应。
2.总体要求
本项目围绕当前深圳工会综合改革与先行示范工会建设实践需要,深入调研深圳工会改革与先行示范工会建设现状,尤其结合打造六大工作体系、建设六个先行示范、推进六大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梳理工会标准化工作基础,开展工会工作基础大数据研究,从而提出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制定工会服务标准体系,通过系统研究工会业务工作和服务内容,研制出台6项工会标准,并选择基础较为扎实、应用情况较好、成效较为突出且对深圳市整体工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性需求的3项项目,向深圳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深圳市地方标准,在立项通过后开展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度。
二、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工会标准化工作预研。系统梳理深圳市总工会职责业务与发展规划,结合深圳实践创新案例与改革任务,开展标准化预研工作,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成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深圳工会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基础支撑和规划引领。
2)工会基础大数据研究。应用大数据技术,研究分析全市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人群的行业及区域发展分布情况,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实施标准化建设,开展工会组建、维权及服务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持。
3)工会服务标准体系构建。在调研市总工会职责分工、工作现状和发展规划,梳理工会的业务形态、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分析国内外工会领域标准化现状情况的基础上,研制标准体系。
4)工会标准研制。根据标准化工作总体规划,选取实际工作亟需的6项工会标准开展研制工作。依据深圳市工会的实际工作基础和业务服务需要,通过标准预研、草案编制、意见征集、验收发布等步骤,形成包括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意见汇总表等工会标准材料,完成标准发布工作。
5)深圳市地方标准研制。选择基础较为扎实、应用情况较好、成效较为突出且对深圳市工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3个项目申报深圳市地方标准,并在立项通过后按照《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立项申报、草案编制、意见征集、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等流程,形成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技术审查意见及其意见汇总表、标准解读材料等全套地方标准材料,协助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标准报批发布材料。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
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人数不少于6人。
3.成果要求
1)工会基础数据专题研究报告1份。提交年度专题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
2)工会服务标准体系报告1份。包括体系框架、编制说明、标准明细表、待制定标准计划、统计分析等内容。
3)工会标准6项。按GB/T1.1—2020的格式要求编写,包括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
4)深圳市地方标准3项。按GB/T1.1—2020的格式要求编写,向深圳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包括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技术审查意见及其意见汇总表、标准解读材料的地方标准报批材料。
5)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对应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版文件各3份。
4.其他要求
中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内容和要求,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服务。本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聘用、培训、管理、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维护以及项目实施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历日内。
★2.付款方式
通过分段支付方式进行,即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50%;中标人提交完整调研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50%。
3.验收要求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4.保密要求
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
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4)保密期限为至上述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5.知识产权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3)中标人应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本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工作成果以及与成果相关的过程资料。本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工作成果以及与成果相关的过程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做其他用途使用。投标人享有在标准研制成果中署名的权利。
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任何足以影响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
7.本项目服务所涉及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交通费用以及按深圳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召开的评审会的场地费用、专家劳务费用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书
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如下承诺: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
4.我方的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一致性。
6.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在研究招标文件内容后,我们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
注:
1.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2.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如有优惠折扣声明,请在此表“备注”栏中列出,最终以优惠后的“投标报价”填报,并以此为准。除此以外不再接受降价函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为企业的填写: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地址:
2.注册资金:
3.经济性质:
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执照注册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填写:
1.单位名称:
2.业务范围:
3.法定代表人: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经费来源:
6.开办资金:
7.举办单位:
8.简介:(自行描述)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证明文件 |
1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
2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函》原件 |
3 | 信用证明材料:①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或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②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④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注: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声明函(格式)
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5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职称 | 具有的证书 | 工作经验 |
注: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评估表”所列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6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年限 | 职务 | 职称证书 |
注: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评估表”所列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7同类工作经验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具有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经验情况;
2.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情况;
3.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证明;
4.具有承担商事运行数据分析项目经验情况;
5.参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相关的副省级市及以上级别的地方标准研制项目情况;
6.参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相关国家标准研制项目情况。
注:根据《商务评估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8标准资源实力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括但不限于:涵盖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国外主要组织的标准文本资源,各自自拟。
注:根据《商务评估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9投标人获奖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在标准化领域获得的全国性奖项。
1)投标人参与编制的标准获得过全国性奖项;
2)投标人参与的标准化试点项目获得过全国性奖项。
注:根据《商务评估表》的要求,提供获奖证明扫描件。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0服务响应方案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根据“技术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方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1分项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简介 | 数量 | 单价 |
... | ||||
投标总金额(合计) | 大写:小写: |
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如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制表或增加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历日内。 | ||
★付款方式 | 通过分段支付方式进行,即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50%;中标人提交完整调研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50%。 | ||
验收要求 |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 ||
保密要求 | 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 | ||
保密要求 | 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 ||
保密要求 | 3.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 ||
保密要求 | 4.保密期限为至上述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 ||
知识产权 |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 ||
知识产权 | ★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 ||
知识产权 | ★3.中标人应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本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工作成果以及与成果相关的过程资料。本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工作成果以及与成果相关的过程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做其他用途使用。投标人享有在标准研制成果中署名的权利。 |
注:
1.“投标响应”一栏应列出具体响应内容或注明“完全响应”,未填写内容的将视为不响应。
2.“偏离情况”一栏应注明“无偏离”或“负偏离”。
3.如带★指标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技术指标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一、服务内容 | |||
1 | 工会标准化工作预研。系统梳理深圳市总工会职责业务与发展规划,结合深圳实践创新案例与改革任务,开展标准化预研工作,协助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成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深圳工会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基础支撑和规划引领。 | ||
2 | 工会基础大数据研究。应用大数据技术,研究分析全市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人群的行业及区域发展分布情况,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实施标准化建设,开展工会组建、维权及服务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持。 | ||
3 | 工会服务标准体系构建。在调研市总工会职责分工、工作现状和发展规划,梳理工会的业务形态、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分析国内外工会领域标准化现状情况的基础上,研制标准体系。 | ||
4 | 工会标准研制。根据标准化工作总体规划,选取实际工作亟需的6项工会标准开展研制工作。依据深圳市工会的实际工作基础和业务服务需要,通过标准预研、草案编制、意见征集、验收发布等步骤,形成包括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意见汇总表等工会标准材料,完成标准发布工作。 | ||
5 | 深圳市地方标准研制。选择基础较为扎实、应用情况较好、成效较为突出且对深圳市工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3个项目申报深圳市地方标准,并在立项通过后按照《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立项申报、草案编制、意见征集、技术审查、批准发布等流程,形成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技术审查意见及其意见汇总表、标准解读材料等全套地方标准材料,协助组织专家评审会,提交标准报批发布材料。 | ||
二、人员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 | ||
2 |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人数不少于6人。 | ||
三、成果要求 | |||
1 | 工会基础数据专题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 | ||
2 | 工会服务标准体系报告1份。包括体系框架、编制说明、标准明细表、待制定标准计划、统计分析等内容。 | ||
3 | 工会标准6项。按GB/T 1.1—2020的格式要求编写,包括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 | ||
4 | 深圳市地方标准3项。按GB/T 1.1—2020的格式要求编写,向深圳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包括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技术审查意见及其意见汇总表、标准解读材料的地方标准报批材料。 | ||
5 |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对应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版文件各3份。 | ||
四、其他要求 | |||
1 | 中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内容和要求,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服务。本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聘用、培训、管理、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维护以及项目实施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
注:“投标响应”一栏应列出具体响应内容或注明“完全响应”,未填写内容的将视为不响应。“偏离情况”一栏应注明“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单位)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横线处请投标供应商手写:“本公司(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知悉人(公章):
日期:
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该文件由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选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并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7监狱企业声明函(选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职责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评审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技术/经济类的评审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审专家由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系统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三、关于无效标及招标失败
1.有关无效标的情形: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条的规定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6条的规定密封、标记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个人印鉴)或授权代表签名的;
5)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无法确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对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情形不满足任意一项的;
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1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
13)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或对采购清单的项目或数量进行修改。
2.关于招标失败及重新招标
1)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失败。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①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与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竞争性谈判失败。
②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根据《财库〔2012〕6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四、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若投标人补充的书面说明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出投标无效认定,不得以扣减得分等方式保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电邮提交、传真。
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评标委员会将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评标委员会应对畸高、畸低重大差异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投标人必须按照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书面澄清。(如果有)
六、评审办法及评审流程
1.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流程
1)资格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性审查,并填写“资格性审查表”。
2)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3)商务、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
①评价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情况,并填写“商务评估表”、“技术评估表”;
②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
4)报价响应性评定
①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修正,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评审价仅用于评标)。
②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评审价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为满分。价格得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价格权重(10%)×100
③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符合投标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享受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①综合评估分=商务得分(40%权重)+技术得分(50%权重)+价格得分(权重10%)
②评标结果按综合评估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④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6)推荐中标人
按照综合评估分的排序情况,推荐排名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为备选中标人(有效投标人仅为3家时不推荐备选)。
7)替补中标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将重新组织采购。因情况紧急,重新组织采购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备选中标人为替补中标人,并由代理机构将替补中标人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新的中标人,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将重新组织采购;替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将重新组织采购;无备选中标人的,应重新组织采购。
3.评审表格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议内容 | 评议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附件4所列内容) |
结论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议内容 | 评议标准 |
1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 付款方式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4 | 报价是否未超过预算或报价是否合理 | 是/否 |
5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带★指标要求 | 是/否 |
6 | 是否无其他无效标情形 | 是/否 |
结论 |
表三、商务评估表
评审项目 | 评审规则 | 分值 |
同类工作经验 | 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经验;2)投标人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提供技术支撑;3) 投标人是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4) 投标人具有承担商事运行数据分析项目的经验;5) 投标人参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相关的副省级市及以上级别的地方标准研制项目不少于10项;6)投标人参与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相关国家标准研制项目不少于3项。评分标准:1)至4)项每满足1项要求得4分,5)、6)项每满足1项要求得2分,以上得分累计,最高得分20分。第1)、2)、4)项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未包含评分内容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第3)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第5)、6)项提供标准文本关键页扫描件,标准不能重复使用,尚未发布的标准需提供参与研制工作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的不计分。 | 20 |
标准资源实力 | 评分内容:投标人有涵盖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国外主要组织的标准文本资源。评分标准:馆藏标准总数在75万件以上,得10分;50至75万件,得6分;30至50万件,得3分;30万件以下不得分。评分标准:提供国内标准出版社授予的标准发行授权证明的扫描件,以及国际国外标准的购买合同的扫描件,数据量需提供自有数据库标准馆藏量证明和相关承诺函,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 | 10 |
获奖情况 | 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在标准化领域获得的全国性奖项。1)投标人参与编制的标准获得过全国性奖项;2)投标人参与的标准化试点项目获得过全国性奖项。评分标准:1)项每提供1个奖项得3分,最高得分6分;2)项每提供1项要求得4分,最高得分4分;以上得分累计,最高得分10分。提供获奖证明扫描件,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的不得分。 | 10 |
合计 | 40 |
表四、技术评估表
评审项目 | 评审规则 | 分值 |
项目实施方案 | 评审内容:1)项目工作计划阐述完整、科学、合理,对进度安排有详细规划;2)对项目需要完成的目标把握全面,项目内容、项目成果清晰、准确;3)对工会工作职责、业务理解深刻,提出的工会服务标准体系初步框架科学合理;4)能详细阐述对本项目服务范围、目标意义的理解,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思路,所采用的服务流程、工作方法有全面的阐述;评分标准:优:满足以上4项要求且内容完整合理,得12分;良:满足以上3项要求或内容完整性及合理性一般,得9分;中:满足以上2项要求或内容完整性及合理性不足,得6分;差:满足以上1项要求或内容完整性及合理性缺失,得3分。其他情况及未提供本项响应内容的不得分。 | 1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评审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3)项目实施能提出地方标准与工会标准的制定建议,并给出地方标准的草案。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得8分,满足以上2项得5分,满足以上一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优:对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有针对性详细分析,且能提出符合实际且科学适用的地方标准草案,加4分;良: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但进行了针对性详细分析或对重难点理解准确但对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详细但不能完全贴合实际或可行性不强,标准草案不完整或与实际偏离的,加3分;中:对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且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贴合实际的,标准草案内容较空乏的,加2分;差:没有正确理解重难点且没有详细分析,应对措施不符合实际的,无标准草案或不适用的,加1分。未提供本项响应内容的不得分。 | 12 |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 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详细阐述项目时间管理制度与措施;2)详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3)详细阐述项目资料、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评分标准:每满足一项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优: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加3分;良: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加2分;中: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均一般,加1分;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不完善、针对性较弱、可操作性不强,加0.5分。未提供本项响应内容的不得分。 | 6 |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评审内容:拟派本项目管理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在此基础上:1)具有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职称,标准化研究咨询项目负责人经验10年以上;2)统筹负责过10个或以上标准化研究咨询项目;3)个人获得标准化领域国家级奖项;4)作为项目负责或指导身份承接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支撑项目;5)参与过国家级标准研制项目3项以上。满足1项要求得2分,最高得10分。评分标准:1)提供投标人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10月至12月)作为得分依据,否则本项均不得分。2)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3)提供2013年以前作为标准化研究咨询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须同时提供上述业绩项目的投标书或甲方(采购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须列明合同名称、合同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4)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须同时提供上述业绩项目的投标书或甲方(采购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须列明合同名称、合同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5)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6)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7)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的不得分。 | 10 |
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评审内容: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人数不少于6人,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1)具有标准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1人得2分;2)具有标准化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每1人得1分。以上2项得分累计,最高得10分。评分标准:1)提供投标人为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10月至12月)作为得分依据,否则本项均不得分。2)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3)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的不得分。 | 10 |
合计 | 50 |
表五、价格评估表
评审项目 | 评审规则 | 分值 |
投标报价 | 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权重(10%)×100评审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最低评审价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为满分。 | 10 |
备注 |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符合投标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享受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注:1.本评分细则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未提及的,投标人应当提供;
2.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总工会工会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 | |||
项目编号 | SZGX2023003-SZGH-001 | 报名费 | 人民币600元 | |
投标单位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移动电话 | |||
序号 | 投标人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 代理机构审核情况 | ||
1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 |||
2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函》复印件 | |||
3 | 信用证明材料: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页面或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②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④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罚期内)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 |||
注: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
投标人承诺1.我公司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并自愿报名。2.以上报名资料如有欠缺,我公司将于在2023年2月17日17:30(北京时间)前补充提交,否则视为我公司自动放弃投标。3.我公司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所作出的承诺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 ||||
代理机构审核人 | 审核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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