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0]dyg[gk]2021002
预算金额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伟琴0594-2685533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2
公告正文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300]DYG[GK]2021002 作者: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发布时间: 2021-11-01 17:25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300]DYG[GK]2021002、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2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0]DYG[GK]2021002
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机关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05000元
投标保证金:60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20303-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1(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机关、基层民警提供利用服务,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现代化,通过对分局机关档案室库藏档案的整理、档案目录信息核对修改及新增补充录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还原装灯等数字化加工流程,将纸质文件转化为电子文件,建立数字档案资源,可实现用户的电子化档案管理、满足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对档案信息管理的要求、实现无纸化查档、便捷查档的目前。 605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 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3)明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且资质类别为档案数字化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且资质类别为档案数字化。福建省外乙级资质企业的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据国保发【2019】13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甲级资质单位的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甲级资质证书即可。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1 17:25至2021-11-21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2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街道学园路61号
联系方式:13860922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联系方式:0594-2685533(莆田分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4号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伟琴
电   话:0594-2685533(莆田分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4号二楼)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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