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4
公告正文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征集人”)现就五粮液全球旗舰店的创意设计组织方案征集活动,拟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申请人前来应征。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3位应征人参加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五粮液集团公司是一家以酒业为核心,涉及现代制造、现代包装、现代物流、金融投资、健康产业等领域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集团主导产品五粮液酒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浓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与著名民族品牌,多次荣获“国家名酒”称号,并首批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2023年,五粮液集团公司销售收入突破1700亿元。名列“Brand Finance全球品牌价值500强”“全球最具价值烈酒品牌50强”和“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被国家统计局授予“中国酒业大王”荣誉称号。
五粮液门户区“东方酒谷”项目位于五粮液集团总部南侧,定位为“国际一流酒企形象门户区”。项目规划用地约316亩,项目总投资5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体、酒店、游客服务中心、中国宜宾世界酒文化博览馆、办公区、绿地公园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地块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州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佛沱摩崖造像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戎州城址。
五粮液全球旗舰店位于五粮液门户区“东方酒谷”项目商业体范围内,是五粮液门户区“东方酒谷”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核心吸引物,亦是五粮液向广大消费者彰显并传达五粮液“和美”价值主张与生活方式的窗口空间。
位于五粮液门户区的全球旗舰店,旨在为中国白酒行业探索具有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的白酒产品形象、企业文化展示和产品深度体验的前沿解决方案,充分融入人性化与智慧化设计理念,营造舒适愉悦的沉浸式体验空间,弘扬五粮液“大国浓香·和美五粮·中国酒王”的品牌气韵。
二、设计面积
经初步预计,五粮液全球旗舰店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m2,包含室内空间室外空间(含门头店招等)地下落客区(具体面积指标以规划部门审批后的方案为基础并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方案征集和后续深化设计须对全球旗舰店的室内空间室外空间(含门头店招等)地下落客区进行设计,围绕满足品牌形象展示、企业文化宣传、高端产品品鉴和游客流量转化等功能需求开展设计,具体工作内容与需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本次参与方案征集的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注册机构或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2.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合法注册,且应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符合的设计或设计咨询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外注册的申请人不符合本次征集要求。
(1)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申请人应提交具有从事室内设计、建筑装修装饰设计的执业许可、经营许可或资质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2)注册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申请人应提交由所在地区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具有从事室内设计、建筑装修装饰设计的执业许可、经营许可作为证明材料。
3.本次方案征集允许联合体参与。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参与方案征集的联合体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与各自职责。
(3)注册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的申请人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征集,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机构担任,后续合同签署及商务对接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征集的申请人,在征集过程中及中选后产生的所有费用的分摊方式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
(5)联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报名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以控股、参股公司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或以控股、参股公司的名义加入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报名文件均被否决。
(6)联合体内的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次方案征集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若联合体成员不能满足资质要求,作无效处理。
4.独立参与方案征集的申请人,应在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符合以下要求(二选一)的案例成果,并提交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方案文件设计成果验收证明文件等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委托设计业绩,则应提供合同文件、方案文件业主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佐证材料)。
(1)完成过至少3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及以上的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
(2)完成过至少3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以上的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书店、餐饮、饮品、数码产品、服饰、潮玩、数码产品、汽车展销空间及地产项目实景销售展示区等)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
注意:申请人所提供的设计案例应有至少2个位于省会(首府)或新一线城市的代表性商业口岸,且案例成果品牌应为国际一流或国内顶尖。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征集的申请人,应在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符合以下要求(二选一)的案例成果,并提交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方案文件设计成果验收证明文件等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委托设计业绩,则应提供合同文件、方案文件业主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佐证材料)。
(1)完成过至少4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及以上的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联合体中的每位成员应至少提供1个业绩案例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完成过至少4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以上的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书店、餐饮、饮品、数码产品、服饰、潮玩、数码产品、汽车展销空间及地产项目实景销售展示区等)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
注意:(1)联合体中的每位成员应至少提供1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及以上的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的室内设计业绩或1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以上的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书店、餐饮、饮品、数码产品、服饰、潮玩、数码产品、汽车展销空间及地产项目实景销售展示区等)的室内设计业绩案例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申请人所提供的设计案例应有至少3个位于省会(首府)或新一线城市的代表性商业口岸,且案例成果品牌应为国际一流或国内顶尖。
6.申请人应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主创设计师,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创设计师的个人简历与案例作品集。项目负责人与主创设计师可为同一人,也可分别委任,具体分工由申请人自行决定。同时,申请人还应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名单与基本信息(详见资格申请文件)。
7.申请人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并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符合以下要求的项目业绩,为确保申请人委托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真实性,应提交由项目业主单位开具的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1)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及以上的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项目。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以上的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书店、餐饮、饮品、数码产品、服饰、数码产品、汽车展销空间及地产项目实景销售展示区等)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项目。
8.申请人委任的主创设计师应具备类似的设计主持经验,并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主创设计师身份完成过符合以下要求的项目业绩,为确保申请人委托的主创设计师业绩的真实性,应提交由项目业主单位开具的能证明主创设计师身份的证明材料
(1)以主创设计师身份,完成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面积在400m2及以上的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项目。
(2)以主创设计师身份,完成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面积在 400m2以上的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书店、餐饮、饮品、数码产品、服饰、数码产品、汽车展销空间及地产项目实景销售展示区等)的室内设计业绩,且应至少竣工投用1个项目。
9.申请人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与主创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到方案征集的全过程。如在征集及后续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实际委任的主创设计师与报名材料不符,且无正当理由说明不符原因。则征集人有权取消申请人的入围和中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征集人可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成果要求
1.征集阶段:基于前期基础资料,编制五粮液全球旗舰店的业态策划及室内设计方案。方案中应绘制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示意图、主要功能分布和重要节点分析示意图、人流交通分析图、空间设计示意图及重点区域效果图(效果图不少于8张)在内的图纸。亦可根据自身对项目的理解,在征集方案中提供意向图、示意图和可表达设计意图的手绘草图、手绘示意图进行补充说明。
2.深化阶段:中选人应在中选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达到能满足合同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参与方式
1.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请于北京时间202422818:00202431400:00,登录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并在线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3149:00
3.电子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电子文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一律不被受理。接收电子申请文件的邮箱为:wlywlwlfzb@126.com 。电子资格申请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的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以及申请人用于对外宣传的设计案例电子版画册。
4.申请人应将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全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套,副本1套)和申请人用于对外宣传的设计案例纸质版画册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前,密封后以专人或邮寄形式送达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女士,电话:+86-18608280312
5.申请人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申请人资格条件”将由资格评审委员会判定。
六、入围方式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申请文件后,资格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择优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
(1)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3名,资格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3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2)如申请人少于3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3)3位正式入围的应征人外,评审委员会还将选取2位申请人作为备选应征人。当正式入围的应征人无法参加征集时,征集人可选择备选应征人增补。征集人保留不增补的权利。
(4)入围团队确定后,3家入围团队需在公示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的参赛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未及时提交参赛保证金的申请人自动丧失方案征集资格,征集人将从备选应征人中择优选择1位自动递补。未中选单位的参赛保证金,征集人将在方案征集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方案评审
1.应征阶段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由商业运营、室内设计、文化研究、市场营销、景区运营等领域的专家及征集人代表组成。方案评审工作由方案评审委员会承担。
2.方案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应征人递交的方案进行评审并明确评审意见。征集人将经评审后的应征方案上报至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按流程确定最终中选方案及中选人。
3.入围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经方案评审委员会书面确认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分别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20 万元(含税6%)。方案征集费已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内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4.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完整的设计成果文件,或应征人的方案成果被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为未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或是出现入围应征人自身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能达到第三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等情况,征集人将不予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八、后续深化
中选申请人将基于中选方案基础上开展方案优化,编制能有效指导后续落地的达到扩初设计深度的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方案除应满足后续安排施工预算及施工招标之用(具体深度、要求、内容及费用结算方式以合同文件及设计任务书约定为准)。结合项目实际,深化设计费确定为450万元(肆佰伍拾万元)。深化费用已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税率6%)
九、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征集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出现日程调整的情况,征集人将通过邮件及电话形式及时通知申请人。

阶段

日期

事项







2024年2月28日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3日

领取资料及报名

2024年3月14日(暂定)

组织资格预审会

2024年3月14日(暂定)

公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2024年3月19日

组织项目启动会

2024年3月19日

组织现场踏勘与答疑

2024年4月12日

中期方案沟通

2024年5月17日

方案成果提交

2024年5月20日(暂定)

组织专家评审会

2024年5月20日(暂定)

公布方案征集结果







2024年6月10日(暂定)

深化方案中期汇报

2024年6月20日(暂定)

深化方案成果汇报

2024年6月20日

提交概算文件成果

2204年6月30日

提交全部设计成果


、公告媒介
征集公告、对征集公告的修改或补充(如有)、资格预审结果公告以及征集结果公告将在五粮液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uliangye.dacaigou.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阳光采购平台(http://wuliangye.tfygcgfw.com/)、四川建设网和五粮液集团官网发布上发布。本次征集活动有关信息还将在ABBS建筑论坛等网站发布。
十一、知识产权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申请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申请人保证应征成果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资料。如存在侵权行为,由涉及侵权的申请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征集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若给征集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负责赔偿。
2.本次征集项下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应征人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3.方案应征阶段开始后,所有由申请人编制及提交的所有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各类过程文件、沟通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等),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均归征集人所有,申请人仅享有将该设计成果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权利。征集成果署名权属于应征人所有,版权归征集人所有。全部有效征集成果在评审后不予退回,征集人有权无偿使用所有征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评审结束后公开展示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征集成果,修改、优化征集成果等。
4.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申请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申请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申请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5.在征集过程中,征集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属征集人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申请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应征设计和编制应征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申请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项目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其它
1.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2.凡参加本次征集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3.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情势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委派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申请人委派的主创设计师应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汇报准备。
4.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86-18608280312
邮 箱:wlywlwlfzb@126.com




四川五粮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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