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330803-01-01-124046 ,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EPC项目工程概况与范围
2.1.1EPC工程地点:位于云溪乡境内,共涉及富西村、勃垅村2个行政村。
2.1.2 EPC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红线面积约2461亩,总投资约3.7亿元,本次招标总金额约亿元,其中“核心区”内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管护费约亿元,“核心区”外管护费约4000万元,在运营期间由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对管护费的要求,支付给承包人。
2.1.3 EPC项目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施工图设计。
2.1.3.1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田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村庄道路整治工程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临时围堰等;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2.1.3.2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的变更等;
2.1.4 EPC建设工期(包含设计时间):
①建设工期31个月,至2025年8月19日;
②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并通关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预算审核,原则上25天内完成预算审核。
③施工节点工期要求: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800亩的垦造耕地,通过竣工验收并开始试种水稻;其余项目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开始试种水稻。
2.1.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4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标准:新垦造耕地需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质量等级评定不低于9等田。
本项目验收需达到以下标准(本项目可分阶段验收入库备案):
①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的垦造耕地需由区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取得区人民政府验收批复;取得验收批复后,由市资规局组织市级复核,并取得市资规局复核批复;取得复核批复后,项目完成浙江省耕地保护监管平台入库备案;通过省级备案后,完成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入库备案。
项目建设期内,投标人需要种植水稻的,水稻种植的成本及收益由投标人承担和享有,并且自负盈亏。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项目运营概况
2.2.1 项目运营工作地点:位于云溪乡境内,东至邵源溪支流裴家溪、南靠云徐线、西邻柯城区九华乡、北接周家乡,共涉及富西村、蒋村村、勃垅村、锦桥村、竹蓬头村、云溪村等6个行政村。
2.2.2项目运营工作内容与规模:全域面积约32395亩,计划流转面积不少于7000亩,包括云溪乡境内,东至邵源溪支流裴家溪、南靠云徐线、西邻柯城区九华乡、北接周家乡,共涉及富西村、蒋村村、勃垅村、锦桥村、竹蓬头村、云溪村等6个行政村新垦造耕地、现状耕地、山塘水库等(新垦造耕地单块土地面积大于100亩,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要求流转面积为准)。
2.2.3项目建设运营周期:“核心区”从2025年8月20日开始,“核心区”以外新垦造耕地的流转以建设单位与云溪乡签订的流转协议时间为准开始计算至“第三轮土地承包期”截止日期。(“核心区”以富西、勃垅两村为界,集中连片开发,流转面积约3900亩。)
2.2.4管护工作:
完成“专项验收”后,由承包人对垦造耕地进行使用管护,期限为10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管护、种植管护及地力培肥管护。项目完工之后,“专项验收”之前,每年至少种植一熟水稻;在“专项验收”后,管护期内前5年,每年至少种植一熟水稻,并将种植情况按年度、季度等时间点形成影像资料存档报备。年度内可种植对耕作层没有破坏作用的农作物,以通过轮种进一步提高项目土壤肥力。项目区内耕地不得种植果树、苗木、油茶、茶叶、树木等多年生经济作物;不能挖塘养鱼,严格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进行种植利用,不得违法违规改变耕地用途。严禁耕地“非粮化”、“非 农化”发生。
上述要求的管护内容中,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政策法规有冲突时,具体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2.2.5运营模式:需由投标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所占股份不得低于67%,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流转相应的土地,开展农业产业经营、生产设施建设及运营,在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股权不得变更,确有需要的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省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1.3 营业执照中至少包含农业种植或农业研发、技术咨询等内容。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4拟派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1000亩及以上农业产业经营相关经验(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及公司任命文件)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5以上拟派人员均互相不得兼任。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系统)外,在其它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不多于3家(含3家),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担任项目运营工作的单位。其中运营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3.4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配备要求: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
运营人员 |
1 |
★运营负责人 |
1 |
具有1000亩及以上农业产业经营相关经验(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及公司任命文件)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设计组 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2 |
建筑设计 工程师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电气设计 工程师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施工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6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7 |
安全员 |
2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
|
8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9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10 |
造价员 |
1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
11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备注 |
1、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5、开评标现场质疑的注意事项:如对开评标过程中存在质疑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的质疑文件为准(口头质疑无效),质疑时间为:从提出质疑到递交纸质版扫描件质疑文件需在15分钟内,如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5.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3.3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月16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tp://ggzy.qz.gov.cn/)。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不允许投保,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如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导致投保异常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电子保单截止时间以保费到账时间(开标前一天23时59分59秒)为准。3.请投保人在投保后查看能否正常下载电子保函。)
缴纳方式之二(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三(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月29日9时30 分 00 秒。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4开标地址:
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号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9.注意事项
近期疫情反弹,请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区防控办最新工作要求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求实路222号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邮 编:324000 邮 编:324000
联 系 人:方先生联 系 人:单工
电 话:13575668187电 话:18268065306
传 真:/ 传 真:/
2022年1月29日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文件正文.doc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
运营人员 | 1 | ★运营负责人 | 1 | 具有1000亩及以上农业产业经营相关经验(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及公司任命文件)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设计组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设计组人员 | 2 | 建筑设计工程师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设计组人员 | 3 | 电气设计工程师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设计组人员 | 4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施工组人员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施工组人员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施工组人员 | 4 | 施工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施工组人员 | 6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施工组人员 | 7 | 安全员 | 2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
施工组人员 | 8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施工组人员 | 9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施工组人员 | 10 | 造价员 | 1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施工组人员 | 11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备注 | 1、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3、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5、开评标现场质疑的注意事项:如对开评标过程中存在质疑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的质疑文件为准(口头质疑无效),质疑时间为:从提出质疑到递交纸质版扫描件质疑文件需在15分钟内,如超出时限不予受理。。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1 | 招标人 | 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求实路222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3575668187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 18268065306 | |
1.1.3 | 项目名称 | 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核心区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 |
1.1.4 | 建设地点 | EPC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位于云溪乡境内,共涉及富西村、勃垅村2个行政村。项目运营工程地点:位于云溪乡境内,东至邵源溪支流裴家溪、南靠云徐线、西邻柯城区九华乡、北接周家乡,共涉及富西村、蒋村村、勃垅村、锦桥村、竹蓬头村、云溪村等6个行政村。 | |
1.1.5 | 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计划工期 | ①建设工期31个月,至2025年8月19日;②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并通关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预算审核,原则上25天内完成预算审核。③施工节点工期要求: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800亩的垦造耕地,通过竣工验收并开始试种水稻;其余项目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开始试种水稻。运营时间:“核心区”从8月20日开始,“核心区”以外新垦造耕地的流转以建设单位与云溪乡签订的流转协议时间为准开始计算至“第三轮土地承包期”截止日期。(“核心区”以富西、勃垅两村为界,集中连片开发,流转面积约3900亩,新增耕地约1628亩。) | |
1.3.3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4、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标准:不低于9等田。本项目验收需达到以下标准(本项目可分阶段验收入库备案):①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的垦造耕地需由区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取得区人民政府验收批复;取得验收批复后,由市资规局组织市级复核,并取得市资规局复核批复;取得复核批复后,项目完成浙江省耕地保护监管平台入库备案;通过省级备案后,完成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入库备案。项目建设期内,投标人需要种植水稻的,水稻种植的成本及收益由投标人承担和享有,并且自负盈亏。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不多于3家(含3家),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担任项目运营工作的单位。 |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已含在EPC+O工程总价内。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施工业务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将本项目主体、关键性部位之外的施工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补充文件(如有)。 | |
2.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应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 |
2.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月 日09时30分00秒。 | |
2.2.4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上传疑问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 | |
2.2.5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 |
3.1 |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份数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技术资信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具体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条规定。(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4 | 投标限价 | 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亿元(包含由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管护费)。其中:①工程设计费为: 元,设计费率为 0.87 %(设计费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不得修改,最后结算以设计费率为准,最终计算基数为评审完成的施工图建安工程费);②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 / 元;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限价: 元【包含暂估价 元、暂列金 元】;④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 元,如其他费用不足,投标人须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总承包管理费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不得修改)⑤管护费: 元,按新垦造耕地面积1万元/亩计取。管护费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不得修改,最终依据考核结果支付。(本次招标的管护费用仅包含“核心区”红线范围以内的管护费用,红线范围以外的管护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投标限价中,进入运营期后,红线范围以外垦造耕地招标人如需要投标人流转的,由招标人支付相应的管护费用,管护费的计取方式、支付方法以及考核办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注: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以及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进行发包。招标范围内由于非发包人修改方案等原因(如投标报价的工程量计算错误、缺漏项、设计错误、设计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等)造成的费用增加,一律不得调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答复和补充文件等)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规范(如:合同法、招投标法、道路交通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设计施工规范、清单定额及配套文件,凡在招标公示前颁布实施的,对本项目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卫生等产生影响的)等文件的要求,根据自己的设计文件和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条件、现场踏勘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现场所能提供的作业面、周边建、构筑物的保护和需提供的必要通道等)、当地气候条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其中主要机械设备应为投标人所有,且该机械设备是本项目随时可以使用的)以及编制的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视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后,在保证符合设计、施工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且虽招标文件未列明但出于保证项目各部分正常使用及完整考虑需一并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包干价格;发包人提出变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条要求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按照国家、浙江省及衢州市有关规定计取,计入投标总价。如投标人遗漏视作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支付。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后,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对应预料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全面考虑,对措施项目各子目报价,投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自主填写。投标人在中标后上报的施工图预算中必须填写详细的”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如有),填报主材选用的品牌信息。选择的品牌档次应与本项目招标人要求(详见《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的定位相匹配,若投标人没有注明的,视为招标人可任选《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品牌。投标人对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其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产地及价格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须符合有关规定。如填报的材料设备品牌因更新、升级换代的,按新一代符合验收标准确定,价格不予调整,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工程保险按合同约定执行,计入投标总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施工过程中“自控”(质量、安全)活动所必须的检测、监测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内容的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涉及承包人的配合、检测辅助工作及相应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出具的设计图纸邀请具备相应审查图纸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需考虑此项费用;但施工图审查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费用不予调整。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和数量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如施工图、效果图、施工方案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不再另行计费。本项目四通一平及原地坪现状标高、周边市政道路标高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后获得,在报价中包干。投标人的投标如被接受,最终报价(合同承包价)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即使是投标人的差错、遗漏、设计或定额的修改调整等原因,其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或追加。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税金、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等按衢州市现行规定计取。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者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的设备购置费,均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报价,不再单独列支。工程2年运营维护期及运营期满后3 年质保期,共计5年质保期费用,报价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见招标公告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不需提供。 |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不需提供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须各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后,再扫描上传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 |
3.7.2 | 投标文件份数 | 详见投标须知3.1 | |
3.7.3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5.2.1 |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
5.2.2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2.开标程序 (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3)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工期及其他内容。(5)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6)评标进入评标环节,首先进行资格审查标,由工作人员当场查询各投标人《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表》中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社保关系、施工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开评标阶段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技术资信标的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报价评审及评分。(7)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3.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2、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不良行为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各县(市、区)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设区市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3、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4、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监管部门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 |
7.4.1 | 履约担保 | 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至少履约担保金100万元,其余可以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注: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衢州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保险公司保函必须由在衢州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期限至中标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且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如保函已失效,但中标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承包人须及时办理续保,逾期将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执行;办理正式保函前,保函格式必须经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履约担保的金额:按暂定合同总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履约保函的,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逾期将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执行。履约担保的退还: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后的一个月内退还履约担保,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无息退还。 |
7.4.1 | 履约担保 | 运营期履约担保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①采用银行转账形式;②固定资产质押。履约担保形式说明:中标人如采用固定资产质押的形式缴纳履约担保的,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运营期间投资建设形成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必须为承包人名下资产),固定资产的金额按照统计入库金额为准(在固定资产入库前,承包人必须按照运营阶段履约担保的要求,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履约担保)。中标人完成固定资产统计入库后,可按要求质押给招标人,招标人根据质押的金额返还等额的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有效期:自缴纳起至项目形成固定资产达到履约担保金金额,并办理完成质押手续一个月内扣除违约金(如有)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按照结算审计款的20%支付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如项目运营期间发生变化,不作为中途补交或退还履约担保的理由,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完成竣工结算后,招标人支付结算工程款之前。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
10.2 | 监督 | 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发现衢江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涉黑涉恶线索、违反《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形可向衢江区监管办反映举报电话:0570-8071248;邮箱:971742223@qq.com。 | |
10.3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4 | 电子招标投标 |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 |
特别提醒 | ①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缴纳情况通过网上或电话查询确认,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②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20分钟未回复或5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辩机会。③开评标现场质疑的注意事项:如对开评标过程中存在质疑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的质疑文件为准(口头质疑无效),质疑时间为:从提出质疑到递交纸质版扫描件质疑文件需在15分钟内,如超出时限不予受理。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把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在其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有已变更的“在建合同工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公告3.4“备注”第6条第二款的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⑥本项目内所有设施设备质保期均为 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质保期内费用,慎重报价。 | ||
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 | 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 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qz.gov.cn/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0-3899008 。10、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 (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 | 元,设计费率为0.87 % | 设计费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不得修改,最后结算以设计费率为准,最终计算基数为评审完成的施工图预算 |
2 | 设备购置费 | ||
3 | 建安工程费(含暂估价、暂列金) | ||
4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 | 总承包管理费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不得修改 | |
5 | 管护费 | 管护费不参与竞争,投标人不得修改 | |
6 | 合 计 | ||
其中:暂估金额合计 | |||
暂列金合计 | |||
注:1、若其他费用不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暂估价、暂列金在报价时为不竞争费用,结算时按合同暂估价条款约定执行。3、工程设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管理费)及管护费为不竞争费用,在报价时的投标费率按招标人给定的费率(或价格)进行报价,以投标人报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含暂估价、暂列金)+设备购置费为计费基数;未按本项要求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5、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运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格审查标:通过式;资信标:5分;技术标:45分;商务标:50分。 | ||||
2.2.2 | 资信标部分评分标准(5分)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
2.2.2 | 资信标部分评分标准(5分) | 工程总承包业绩(2分) |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1.5亿元(含)及以上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得1分,本项不同项目可以累计记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项目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上的规模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信息不全或佐证信息不一致的或在评标无法查证的,不予计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提供不得分。 | |||
2.2.2 | 资信标部分评分标准(5分) | 设计业绩(1分) |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在7500万元(含)—1.5亿元(不含)或面积在500亩(含)—1000亩(不含)的农田垦造或土地整治设计业绩的得0.5分;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在1.5亿元(含)及以上或面积在1000亩(含)及以上的农田垦造或土地整治设计业绩的得1分,本项不同项目可以累计记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如项目分阶段招标,须提供各阶段相关中标通知书);②项目设计合同(如项目分阶段签订合同,须提供各阶段相关合同,时间以最晚签订的为准);①②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且设计内容中须包含农田垦造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设计业绩服务内容和项目规模以项目设计合同中相关描述为准(如项目分阶段签订合同,项目投资估算或设计费以该项目总额计算)。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编入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
2.2.2 | 资信标部分评分标准(5分) | 施工业绩(1分) |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在7500万元(含)—1.5亿元(不含)或面积在500亩(含)—1000亩(不含)的农田垦造或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业绩的得0.5分,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在1.5亿元(含)及以上或面积在1000亩(含)及以上的农田垦造或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不同项目可以累计记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如招商项目中包含施工内容可提供招商项目中标通知书);②项目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上的规模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信息不全或佐证信息不一致的或在评标无法查证的,不予计分。 | |||
2.2.2 | 资信标部分评分标准(5分) | 运营项目业绩(1分) |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承接过面积在1000亩(含)及以上的农业种植类运营开发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运营开发项目合同以及土地流转协议,项目特征以合同为准,土地面积以流转协议为准。(如一个合同或协议书中有多份流转协议的,土地面积按照可累积计算,并由土地属地的乡镇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 |||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以上资信标评分标准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投标人的自我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2、以上所有需要提供的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如有重复,只计最高分。3、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全部有效投标单位为3-7家时,全部单位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全部有效投标单位为8-10家时,以资信标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淘汰资信标总分末位的一家投标单位(如末位分数相同,由公证人员抽取确定被淘汰的投标单位),剩余单位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全部有效投标单位为11家及以上时,以资信标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仅保留得分高的前9家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资信标总分相同时,由公证人员抽取确定被淘汰的投标单位。被淘汰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商务标不予启封。4、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服务内容,否则不予记分。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15分) | 总体实施方案(5分) | 投标人根据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的情况、现状及现存问题,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提出的全域土地整治或土地垦造的重、难点问题及相应对策措施分析,总体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与设计方案的衔接管理方案是否合理、有针对性,对施工图设计的管理,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目标控制、项目信息管理等进行评定。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15分) | 施工组织设计概述(5分) |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述及部署,包括且不限于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和设备安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对应的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措施,工期、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15分) | 项目实施的要点、重点、难点(5分)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实施要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施要点等),实施的重点、难点及主要技术保证措施。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项目运营实施方案(25分) | 总体实施方案(5分)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以及现状,今后运营的主要方向,阶段性目标,运营期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总体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项目运营实施方案(25分) | 经营计划(5分) | 项目的收入来源及收入测算、成本测算、利润测算)的可行性、安全性、合理性。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项目运营实施方案(25分) | 运营团队(5分) | 项目运营期间的人员安排及部署,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和设备安排。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项目运营实施方案(25分) | 用地规划(5分) | 项目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对建设用地的规划使用以及有效利用的可行性、合理性。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项目运营实施方案(25分) | 数字农业(5分) | 项目运营期间,运营单位根据现今农业自动化的特点以及现状,结合本项目阐述如何采用“数字农业”增加耕地农作物的产量。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合理化建议(5分) | 对工程总承包(EPC)的合理化建议(2分) | 根据项目实施期间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 ||
2.2.3 | 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合理化建议(5分) | 对项目运营期间的合理化建议(3分) | 根据项目运营期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 ||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上述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项评分内容编写准确、完善、合理、可行程度,各自评分,如有缺项或表述错误的经全体评委确认后,该项按零分计,评分时最多保留二位小数。如发现某个小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得分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评标专家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 | 商务标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通过资格审查、资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分。随机下浮率法1、评标基准价: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价下浮率m,m值在8%-12%共9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其次,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且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注:评标基准价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商务分确定和偏差率K计算 | 除商务标得零分的报价外,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K=(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设计负责人 | ||||
采购负责人 | ||||
施工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环境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企业 (如为联合体投标)是否牵头人□(勾选) | ||
名称 | ||
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 | 证号:已入库£(勾选) | |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及有效期(施工) | 证号: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勾选) | |
联合体成员(如有,没有联合体不填写)是否牵头人□(勾选) | ||
名称 | ||
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 | 证号: | |
联合体成员(如有,没有联合体不填写)是否牵头人□(勾选) | ||
名称 | ||
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 | 证号: | |
运营负责人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号 |
资格等级 | ||
单位名称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号 |
资格等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如有) | 证号: | |
单位名称 | ||
施工负责人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号 |
资格等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 | 证号: | |
单位名称 | ||
设计负责人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号 |
资格等级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名称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姓名 | 单位名称 |
1 | ★运营负责人 | 1 | ||
2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
3 | ★设计负责人 | 1 | ||
4 | ★施工负责人 | 1 | ||
5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
6 | 建筑设计工程师 | 1 | ||
7 | 电气设计工程师 | 1 | ||
8 | 策划负责人 | 1 | ||
9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
10 | 采购负责人 | 1 | ||
11 | 施工员 | 1 | ||
12 | 施工员 | 1 | ||
13 | 安全负责人 | 1 | ||
14 | 安全员 | 1 | ||
15 | 安全员 | 1 | ||
16 | 质量员 | 1 | ||
17 | 资料员 | 1 | ||
18 | 造价员 | 1 | ||
19 | 材料员 | 1 | ||
备注 | 1、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3、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5、开评标现场质疑的注意事项:如对开评标过程中存在质疑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的质疑文件为准(口头质疑无效),质疑时间为:从提出质疑到递交纸质版质疑文件需在15分钟内,如超出时限不予受理。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
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运营负责人 | 资格(职称)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资格(职称) | ||
施工负责人 | 资格(职称) | ||
设计负责人 | 资格(职称) | ||
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 有或无 | ||
拟选派运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 有或无 | ||
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 有或无 | ||
拟选派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 有或无 | ||
拟选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 有或无 | ||
投标申请企业声明 | (招标人名称) :我 (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现投标 (工程名称),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和拟安排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或招投标监管部门、住建部正在公示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罪判决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
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
表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汇总表 | |||
项目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工程设计费 | ||
2 | 设备购置费 | ||
3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4 |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 ||
合计 | (1+2+3+4) | ||
其中:暂列金额合计 | |||
暂估价合计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选用品牌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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