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建筑物的内外墙墙漆、墙面地面瓷砖、屋面防水层、木构件、铁构件、门窗等进行修补、更换、刷新等,主要建筑物檐口天沟及室外明沟盖板进行清理和维修,屋面除草,屋面瓦的更换、修补和翻动等,门锁、玻璃、门栓、合页等小部件修补、更换。
2、沥青路面开裂处补缝,热熔标线定期刷新。
3、片石路面与地坪地面对破损剥离处、严重沉降处进行凿除清理后再重新铺设、补整。
4、公共厕所洗手盆、大便器、小便器、冲水阀的修理与更换。
5、污水处理站、水塘水体、沉砂井、电缆井的定期清淤、清杂,污水处理站采取吸粪车与人工相结合的模式,水塘水体、沉砂井、电缆井采取人工清淤。
6、护栏破损修补、松动加固,座椅更换腐烂木方后刷漆、破损修补、松动加固,山体边坡发生小规模滑移、塌方时进行人工清理和恢复,挡土墙变形、移位时进行恢复和加固。
7、其他零星工程计时工
(1)冬季扫雪工作,每年1次;
(2)挡墙、围墙、桥梁等失稳开裂的进行抢修加固,抗洪抢险、驳岸补整等;
(3)应急项目处理;
(4)其他不计材料费的点工费用。
签约折扣率:80%。
付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经长沙市岳麓区财评中心评审后的价格X折扣率。
(1)付款方式:按实结算,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扣除支付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的前提下)一次性无息付清。
(2)项目验收
2.1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4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工程质量验收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1985)、《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1993)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的合格标准方可准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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