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明城发物业原客家宾馆报废物品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明城发物业原客家宾馆报废物品处置项目;
2、比选单位: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9号(原客家宾馆);
4、需处置的内容:
原客家宾馆内报废物品处置,潜在比选申请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场地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评估报价,并按照项目要求时间完成清运;
5、报价内容:本项目最低限价为54197元(含税),对原客家宾馆内剩余报废物品进行报价(回收费为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拆除费、装卸费、清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废品(或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合法资质。
4、投标人必须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工作2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时间
1、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tjt.com/)公示;
2、凡愿意参加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3年9月15日9:00起至2023年9月18日17:30止到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3、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以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比选单位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未失信证明(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1.比选时间:2023年9月19日10: 00;
2.比选地点: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1楼);
3.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598-8955666、18065826668、18259777531
4.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5.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有效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6.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7.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8.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9.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在比选活动结束后,中选人需当天现场提交比选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选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3.废品回收款支付时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中选人向比选人全额支付报废物品处置款。
4.施工要求:
(1)中选人将需处置的物品拆除完毕,并清理干净因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2)中选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规范,按要求进行操作。
5.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比选申请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场地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评估报价。
6.本比选项目为总价包干。回收范围若有变更,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7.本项目附件材料如下:
附件:报价单
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1、项目名称:三明城发物业原客家宾馆报废物品处置项目;
2、比选单位: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9号(原客家宾馆);
4、需处置的内容:
原客家宾馆内报废物品处置,潜在比选申请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场地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评估报价,并按照项目要求时间完成清运;
5、报价内容:本项目最低限价为54197元(含税),对原客家宾馆内剩余报废物品进行报价(回收费为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拆除费、装卸费、清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废品(或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合法资质。
4、投标人必须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工作2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时间
1、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mctjt.com/)公示;
2、凡愿意参加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3年9月15日9:00起至2023年9月18日17:30止到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3、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以及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比选单位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未失信证明(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1.比选时间:2023年9月19日10: 00;
2.比选地点: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1楼);
3.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598-8955666、18065826668、18259777531
4.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5.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有效报价最高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6.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7.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8.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9.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1)提交时间:在比选活动结束后,中选人需当天现场提交比选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选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3.废品回收款支付时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中选人向比选人全额支付报废物品处置款。
4.施工要求:
(1)中选人将需处置的物品拆除完毕,并清理干净因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2)中选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规范,按要求进行操作。
5.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比选申请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场地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评估报价。
6.本比选项目为总价包干。回收范围若有变更,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7.本项目附件材料如下:
附件:报价单
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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