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乐社区市民中心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9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yshn-2305-6040
预算金额43.9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秦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中用1358559640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民乐社区市民中心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YSHN-2305-604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民乐社区市民中心食堂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43.9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43.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民乐社区市民中心食堂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民乐社区市民中心食堂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
(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食堂管理项目负责人须持“上海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A1证书;
(4)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
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1日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楼3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3号3号楼3楼303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民乐社区工作人员及民乐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管理服务,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
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项目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法定税金及其他杂费(含设备
维护及清洁、劳防用品、低值易耗品、食堂布置、餐具损耗、食堂应急服务临时增加服务等)
菜品将按照食材成本价进行销售。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设备设施,并
承担水电费、燃气费、餐厨垃圾处置费。(详见采购需求)。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5-21 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26 16:30截止,登录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查看公告信息;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于2023-5-21 0:00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26
16:30 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公章)、工本费500元(只限现金);
(2)被授权代表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工本费500元(只限现金);
4、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
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
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亚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 9993 号3号楼3楼
联系人: 杨中用
电 话:13585596404
电子邮件: 70328459@qq.com
向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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