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乐未来社区配套道路(高桥东路、长宏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0203-04-01-284442,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翼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6792.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159.2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高桥东路和长宏路,其中高桥东路西起清沁家园南门,东至新园路,红线宽度为 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新建1座桥梁;长宏路南起中山西路,北至翠园路,红线宽度为1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主要内容: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新建DN1500雨水管及出水口;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高桥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9521843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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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74-8720601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翼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仕芯谷4幢308-22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903237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