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4874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平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董亮0318-75858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冰0311-830868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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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M1301000205524874008 | ||||||||||||||||||||||||||||||||||||||||||||||
招标公告名称: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874008001 | ||||||||||||||||||||||||||||||||||||||||||||||
原公告内容: |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监理已由 安平县水利局以安水〔202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潴龙河衡水市段。(2)建设规模:潴龙河治理提升河道的行洪能力,完善大清河流域防洪体系。通过潴龙河左、右岸邻村段以及主槽局部增加防护,为了更好地保护沿岸村庄和两岸农田。本次设计变更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潴龙河左、右岸邻村段防护共计 12.1km,主槽部分防护共计 3.14km,2 座生产桥拆除重建。(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本单位注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9 09:30至2024-10-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2.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使用CA锁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安平县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人:刘冰、仇泽洋,联系方式:0311-8308686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水利局 电话:0318-7585802 电子邮箱:apsw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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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1.招标范围更改为: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服务。 2.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增加3.1.5“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至少有一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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