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本集团现对所属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
第一部分 通用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必要条件。
(二)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的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三)投标人提交的标书内容及有关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一概不退还。
二、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一)资料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所的授权书、总所和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复印件;
3、执业证书复印件;
4、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资料复印件;
5、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7、部分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注协网站收入截图;
10、服务团队人员明细表;
11、服务方案;
12、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及招、投标双方之间的一切函电应使用中文书面形式。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的计量单位报价,报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具备履约能力的必要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单独封装,投标文件副本四份与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字样。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递交: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投标文件及相关函电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将会直接导致废标。
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及报价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选人为总所的,须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参选人为分支机构的,注册地须在广州并取得总所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总所和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持有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并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提供备案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之前,有投标意向的事务所要完成国家开发银行的资质认证。认证条件为:
①依法成立3年以上(含3年);
②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③具有职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
6.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信用记录:参选人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
二、服务内容
本次项目内容为对2023年度集团及下属公司单体、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集团及下属公司单体、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成果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公司2023年单体审计报告、2023年合并审计报告、2023年管理建议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复核说明书、对集团私募债年度、半年度财务数据披露给予复核(不专门出报告)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必须提供,其他报告视上级主管部门及我司要求提供。
2023年本集团合并资产总额预计 5,170,083.00万元,收入预计 125,000.00万元,下属企业42家。
三、服务要求
(1)对企业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2)须以总所名义出具符合公司债及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要求的集团公司年度合并审计报告。须对集团私募债年度、半年度财务数据披露给予复核,不专门出报告;
(3)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以及会计处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测评,对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并在出具的管理建议书中将审计情况结果给予说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集团及下属企业所有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报告,原则上于2024年3月31日前出具。
(5)投标单位组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审计工作经验须超过10年,本项目至少投入12名审计人员,其中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
四、项目限价
本项目预算拟在去年基础上调整17.23%,最高限价83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应为含税包干价。中标单位就审计范围内的我司各层级企业审计服务报价、分别签订合同,审计费用由各主体各自承担。投标人如中标,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与各企业分别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其它说明
一、招标方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书后,保证不将投标内容向无关第三方泄露。
二、本公告的解释和修改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若有疑问或问题需招标方澄清解释时,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方对此给予书面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其他投标人。
(三)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有权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以《修改/撤销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招标方。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一)时间:2023 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1402室
(三)任何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方案视为无效,截止时间后,任何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四、评标
本集团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权决定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方案为无效方案。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但投标方不得对投标方案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方的任何解释说明均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本集团招标委员会,作为投标方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最低投标报价不能成为中标的保证。
五、招标公告发放、投标文件收取,均由本集团审计部负责。如对本次招标有任何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李工、陈工
电话:15989251590、15622773690
邮箱:1546780999@qq.com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号1402室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