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芗江物业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3、合作期限期:2年
4、维保面积:以比选人提供的建筑面积为准,现有建筑总面积约为:204896.72m2(金湖小区约:48858.88m2、下碑新村约:78190.06m2、瑞京城北区约:77847.78m2)。
备注: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风险自负。
二、服务内容:提供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承接的物业服务范围内部分项目的消防维保服务。
三、项目规模: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承接的物业服务范围内部分项目的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维保面积按比选人实际提供为准,据实结算)。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项目所述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服务的质量,其承诺报价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提供银行回单)。
3、比选申请人须按照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并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http://pa.ebfire.cn:8094/Login.html)公布的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名单中的企业且消防安全评估不少于两星的相关证明(以本比选项目比选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查询到的记录为准);
5、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承担本比选项目服务的能力,消防维保项目负责人需是福建消防总队备案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企业职员证明为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材料及在福建消防总队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的相关证明。)
6、比选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有在福建省内承接过一个或以上的建设规模在8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消防检测)类似项目,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8、截止至本项目比选时间,比选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比选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9、能响应比选人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控制价
本次芗江物业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比选设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伍角/平方米/年(¥0.5元/㎡/年),维保面积按建筑总面积,具体面积按比选人提供的为准,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应不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次芗江物业消防系统维保服务的人工、设备及折旧、材料、管理、安装、维护、福利、利润、税金、单项价格在人民币100元以内(包含100元)的材料及配件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比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七、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八、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86号交通运输局四楼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事业部。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 2 月 1 日09 :00至2023年 2月 3 日 17 :00 。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 2月 6 日 8:30至 9: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 2月 6 日 9:00。
3、比选地点: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十、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 2 月 3 日北京时间17:3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即¥10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为“芗江物业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2、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
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 |
1409020309600211425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一、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
(1)履约保证金:10000元;待合同到期,中选人持履约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人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
(2)履约担保形式:从比选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
(3)缴纳时间: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合同签署前缴交。
十二、特别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割经营;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转让;消防报审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比选人要求任何补偿。其他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十三、公示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c.gov.cn/)予以公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女士
电 话:05962025777
比选人: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