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金额
514.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4.6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宇峰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章宇峰0579-891550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单位为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及付款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集控中心智能化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造价约514.6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安地一级电站、安地二级电站沙畈一级电站、东畈电站、苏孟电站、丰塘下电站、集控中心二期增容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集控中心建设项目安装、调试

2.4 建设工期:设计施工截止日期2022年4月15日,设计工期135天起点中标公示期结束,工期终止点竣工验收合格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集控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能力,并有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2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 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 3.4、3.5、3.6、3.7 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日至 2021 年 时前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分,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开标地点;

5.1.1邮寄方式: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统一采用EMS,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件在途时间,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2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代表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并加入钉钉直播群后离开开标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邮寄方式:投标文件收件地址: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3楼、收件单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收件人:章宇峰、联系电话:0579-89155052;快递面单上①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快递面单及快递外包封均不得体现),②须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③须注明寄件人钉钉号,寄件人须为投标单位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5.2.2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1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jinhua.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9155052

、行业监管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82376493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招标代理人员将在开标时间之后建立钉钉群(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编制人员梦妍,钉钉号 18814883527),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九、联系方式

标 人: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华街372号

办公地址: 金华市人民西路755号5楼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0579- 82822202

项目负责人:张梦妍

联系电话:18814883527

注意事项

1. 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或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本级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0579-83180571), 可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

快递单格式

寄件人: XXX 手机:XXX XXX XXXXX

钉钉号:XXX XXX XXXXX

寄件单位: (不得填写,快递外壳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

寄件地址:XXXXXXXX

收件人:章宇峰 手机:15305791314

收件单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寄件地址:开发区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3楼

备注: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厂集控中心建设工程二期项目,请送至收件人亲收

反馈表.doc反馈表.doc蓝波集控二期公示稿.docx蓝波集控二期公示稿.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