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项目选择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辉0772-62169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项目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3年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山洪灾害防汛演练:

(一)演练脚本编制;

(二)演练方案指南编制;

(三)演练场地布置(包括主席台搭设,观摩区搭设、音响、大屏等场地布置);

(四)演练人员参演服务;

(五)后期视频剪辑制作;

(六)现场防暑物资。

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规划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五)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竞标单位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需提供近两年来承担相关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演练业绩证明材料。

七、报名时间

2023年3月7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四楼。

各潜在供应商应持有效资格证件参加报名,资格证件齐全且合格的可领取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公开发布。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冯辉,电话:0772-6216903。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电话:15977242686。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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