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金华)产业光源地块研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非政府采购)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背景和征集目的
浙江(金华)产业光源项目是浙江科创界的地标性项目,项目围绕“三个强化”(强化科技发展、强化产业驱动、强化国际色彩)进行打造一个全新的综合型科研平台。本项目是国内第一个服务产业的光源项目,将承担国家现有三大光源实验室功能的延伸和互补的作用。作为浙江地区企业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关键研发平台,浙江(金华)产业光源的设计也将围绕“立足浙江省、面向长三角、辐射全中国”的发展目标,充分展现其风采。
浙江(金华)产业光源项目位于金漪湖科创平台传化东路以西、环湖路以南地块。地块面积约369亩。为将浙江(金华)产业光源项目打造成光源建筑新地标,展现金义都市区科创高地的形象,浙江光电子研究院作为方案征集单位,现举办“浙江(金华)产业光源地块研究(含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征集最具创意、最能体现金义新区特色和形象又兼具落地实施性的地块研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在此发布征集公告。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1.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项目地块总体研究及主建筑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机构应充分研究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各项资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功能定位、建筑组群、综合交通、空间体系、景观绿化、亮化照明、建筑风格等方面,考虑到各专业的协调性、美观性、可实施性,在地块研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阶段提出先进、适用的设计理念,为后续设计工作提供方向引导及技术支撑。
地块研究包括对以下建筑的分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生活区、工作区、产业孵化区等,参征人可根据自身理解布置其他有必要的建筑分区)及功能研究:产业光源主体建筑、下一代产业光源、能源中心(光源)、能源中心(下一代光源)、环境监测站、技术安全楼、综合测试大厅1、综合测试大厅2、车间、综合科研楼、用户辅助实验楼、数据中心、多功能厅、生活服务楼、门卫、产业孵化区、超长光束线实验站、车位、垃圾房等;其中概念性设计主要是针对产业光源主体建筑进行设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须满足以下(1)或(2)资质要求:
(1)境内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境内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既有境内申请人又有境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境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境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或者境外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境外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注:本款所述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否则各相关资格申请均无效。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申请人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获得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应承担过以下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本数)及以上的科教文卫体类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获得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身份,至少承担过以下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本数)及以上的科教文卫体类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境内申请人参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
5、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
四、报名方式与要求(每份书面资料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本次征集拟在全球范围展开,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
1.申请人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提供拟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名单(格式自拟)]。
3.申请人提供电子版或书面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报名资料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804936914@QQ.com),书面资料快递或送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联系人:吴继豪15105798554。
注:1.自报名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代理单位,否则方案征集单位和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未报名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征集日程阶段时间安排相关事项
第一阶段:2023年9月13日发布竞赛征选公告并接受报名,2023年9月20日下午17:00书面和电子形式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21日正式发送征集文件给申请人。
第二阶段:参征人在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00)前递交参征文件,书面资料快递或送至地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联系人:吴先生0579-82410965。
第三阶段:方案征集单位组织开展方案评审,按程序确定中选方案(具体时间由方案征集单位自行确定),并公示中选结果。
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方案征集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六、征集程序
第一阶段:报名
(1)报名及报名文件递交时间按照本报名方式与要求执行。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及优选方案确定
(2)方案征集单位向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发送正式的征集文件。
(3)参征人提交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参征设计成果。
(4)方案征集单位将自行安排时间组建评审委员会,并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选方案参征人,中选方案参征人根据方案征集单位意见与建议,继续完成方案深化与整合,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公示中选结果及最终排名。(具体评审程序详见征集文件)
七、方案征集费用:
方案征集费用经专家评审,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各参征人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1. 中选方案参征人:设计补偿费和深化费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含税);
2. 第二名参征人: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10万元(含税);
3. 第三名至第四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5万元(含税)。
4.若经专家评审,参征设计成果未达到本次设计成果深度要求的,方案征集单位将按征集文件有关规定扣减设计补偿费。
5.第二至四名设计方案补偿费在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方案并签订设计补偿费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名获得者在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方案后30日内先支付70%,其余费用待方案深化评审通过后再予以支付。
注:以上设计方案补偿费的税金由设计机构自理,设计机构人员的往来差旅费用和设计费自理。中选单位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15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八、知识产权
1.中选人未经方案征集单位许可,不得将中选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2.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选方案进行调整,在支付方案补偿费后(第二名至第四名),有权采用其参征方案的设计内容或理念。
3.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在公示结束后公开展示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参征人支付费用。
4.参征人保证提供的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若参征人的设计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参征人负责。
九、征集公告发布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案征集单位: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联系人:顾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7055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410965
浙江(金华)产业光源项目是浙江科创界的地标性项目,项目围绕“三个强化”(强化科技发展、强化产业驱动、强化国际色彩)进行打造一个全新的综合型科研平台。本项目是国内第一个服务产业的光源项目,将承担国家现有三大光源实验室功能的延伸和互补的作用。作为浙江地区企业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关键研发平台,浙江(金华)产业光源的设计也将围绕“立足浙江省、面向长三角、辐射全中国”的发展目标,充分展现其风采。
浙江(金华)产业光源项目位于金漪湖科创平台传化东路以西、环湖路以南地块。地块面积约369亩。为将浙江(金华)产业光源项目打造成光源建筑新地标,展现金义都市区科创高地的形象,浙江光电子研究院作为方案征集单位,现举办“浙江(金华)产业光源地块研究(含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征集最具创意、最能体现金义新区特色和形象又兼具落地实施性的地块研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在此发布征集公告。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1.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项目地块总体研究及主建筑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机构应充分研究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区域的各项资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功能定位、建筑组群、综合交通、空间体系、景观绿化、亮化照明、建筑风格等方面,考虑到各专业的协调性、美观性、可实施性,在地块研究及概念性设计方案阶段提出先进、适用的设计理念,为后续设计工作提供方向引导及技术支撑。
地块研究包括对以下建筑的分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生活区、工作区、产业孵化区等,参征人可根据自身理解布置其他有必要的建筑分区)及功能研究:产业光源主体建筑、下一代产业光源、能源中心(光源)、能源中心(下一代光源)、环境监测站、技术安全楼、综合测试大厅1、综合测试大厅2、车间、综合科研楼、用户辅助实验楼、数据中心、多功能厅、生活服务楼、门卫、产业孵化区、超长光束线实验站、车位、垃圾房等;其中概念性设计主要是针对产业光源主体建筑进行设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须满足以下(1)或(2)资质要求:
(1)境内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境内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既有境内申请人又有境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境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境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或者境外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境外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注:本款所述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否则各相关资格申请均无效。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申请人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获得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应承担过以下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本数)及以上的科教文卫体类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业绩获得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身份,至少承担过以下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本数)及以上的科教文卫体类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境内申请人参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
5、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
四、报名方式与要求(每份书面资料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本次征集拟在全球范围展开,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
1.申请人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提供拟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名单(格式自拟)]。
3.申请人提供电子版或书面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报名资料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804936914@QQ.com),书面资料快递或送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联系人:吴继豪15105798554。
注:1.自报名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代理单位,否则方案征集单位和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未报名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征集日程阶段时间安排相关事项
第一阶段:2023年9月13日发布竞赛征选公告并接受报名,2023年9月20日下午17:00书面和电子形式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21日正式发送征集文件给申请人。
第二阶段:参征人在征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00)前递交参征文件,书面资料快递或送至地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联系人:吴先生0579-82410965。
第三阶段:方案征集单位组织开展方案评审,按程序确定中选方案(具体时间由方案征集单位自行确定),并公示中选结果。
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方案征集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六、征集程序
第一阶段:报名
(1)报名及报名文件递交时间按照本报名方式与要求执行。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及优选方案确定
(2)方案征集单位向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人发送正式的征集文件。
(3)参征人提交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参征设计成果。
(4)方案征集单位将自行安排时间组建评审委员会,并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选方案参征人,中选方案参征人根据方案征集单位意见与建议,继续完成方案深化与整合,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公示中选结果及最终排名。(具体评审程序详见征集文件)
七、方案征集费用:
方案征集费用经专家评审,符合概念方案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各参征人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1. 中选方案参征人:设计补偿费和深化费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含税);
2. 第二名参征人: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10万元(含税);
3. 第三名至第四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5万元(含税)。
4.若经专家评审,参征设计成果未达到本次设计成果深度要求的,方案征集单位将按征集文件有关规定扣减设计补偿费。
5.第二至四名设计方案补偿费在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方案并签订设计补偿费协议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名获得者在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方案后30日内先支付70%,其余费用待方案深化评审通过后再予以支付。
注:以上设计方案补偿费的税金由设计机构自理,设计机构人员的往来差旅费用和设计费自理。中选单位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15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八、知识产权
1.中选人未经方案征集单位许可,不得将中选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2.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选方案进行调整,在支付方案补偿费后(第二名至第四名),有权采用其参征方案的设计内容或理念。
3.方案征集单位有权在公示结束后公开展示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参征人支付费用。
4.参征人保证提供的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若参征人的设计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参征人负责。
九、征集公告发布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案征集单位: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联系人:顾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7055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4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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