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东庐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溧水区东庐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9:30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17-JSZN-C2024-0001
2.项目名称:溧水区东庐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3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合法途径: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线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邮箱594325055@qq.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丁
联系电话:1377090027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3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佳琦
联系电话:025-57212660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239号悦居广场B座11楼1113 室
九、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