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玉带河流域综合整治开发一体化项目一期五一水库节点和上游七公里段河道水利及相关配套工程检测试验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武安市玉带河流域综合整治开发一体化项目一期五一水库节点和上游七公里段河道水利及相关配套工程检测试验,该工程五一水库节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土方工程、河道护砌工程、河口防护工程、水库岸坡防护、溢流堰、气盾坝及市政配套工程等;上游七公里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市政工程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 武安市玉带河流域综合整治开发一体化项目一期五一水库节点和上游七公里段河道水利及相关配套工程检测试验,该工程五一水库节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土方工程、河道护砌工程、河口防护工程、水库岸坡防护、溢流堰、气盾坝及市政配套工程等检测试验;上游七公里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市政工程等检测试验。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本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声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2信誉要求:(1)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包括所有联合体成员,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职责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9 00:00:00 至 2024-07-24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8 09:3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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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晓歌,联系电话:0310-568829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闫月堂,联系电话:15511066621 。
监督部门名称: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30-5688298 电子邮箱: cfxiangmubu@163.com
付费主体: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收费:详细标准参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