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1〕661号批准建设,设计己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3〕6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K0+000~K121+300,全长121.3Km,其中K0+000~K118+967段为改扩建工程,K114+530~K118+967段完全利用黑马河镇街道,牧道ZK17+460~ZK121+292,全长103.832Km(其中ZK114+520~ZK118+957段完全利用黑马河镇街道)。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大桥49.0m/1座,为拆除重建桥梁;小桥158.7m/7座,其中维修利用19.5m/2座,拆除重建139.2m/5座;主线共设置涵洞163道,其中拆除重建132道,新建31道。桥涵设计荷载:新建采用公路-I级,维修利用维持原荷载等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编号:QHH-JL1
2.2.2标段名称: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QHH-JL1
2.2.3标段招标范围:负责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安工程、行业迁改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任务;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公路工程环、水保监理及监测。
2.2.4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
2.2.5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监理企业;(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最低等级方认定,本款中的信用等级评价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QHH-JL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5月30日00:00时至2023年6月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500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9 日 10:00时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 。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璐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4562602
8 、联系方式
2023年5月29日
本招标项目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1〕661号批准建设,设计己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3〕6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K0+000~K121+300,全长121.3Km,其中K0+000~K118+967段为改扩建工程,K114+530~K118+967段完全利用黑马河镇街道,牧道ZK17+460~ZK121+292,全长103.832Km(其中ZK114+520~ZK118+957段完全利用黑马河镇街道)。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大桥49.0m/1座,为拆除重建桥梁;小桥158.7m/7座,其中维修利用19.5m/2座,拆除重建139.2m/5座;主线共设置涵洞163道,其中拆除重建132道,新建31道。桥涵设计荷载:新建采用公路-I级,维修利用维持原荷载等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编号:QHH-JL1
2.2.2标段名称: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QHH-JL1
2.2.3标段招标范围:负责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安工程、行业迁改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任务;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Ⅰ期)公路工程环、水保监理及监测。
2.2.4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
2.2.5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监理企业;(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最低等级方认定,本款中的信用等级评价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QHH-JL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5月30日00:00时至2023年6月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500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9 日 10:00时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 。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璐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456260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联系人:张璐 | 联系人:赵馨竹 |
电 话:0971-4562602 | 电 话:0971-74562120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5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