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591-280596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光泽县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光泽县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光发改审〔2023〕472号、光发改审〔2023〕473号、光发改审〔2023〕474号、光发改审〔2023〕475号、光发改审〔2023〕116号、光发改审〔2022〕2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通过城西片区申请的专项债、国债、地债、中央预算类资金、重大项目补助金等及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光泽县城西片区。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以下六个子项目:
①武林西路改扩建延伸段(光泽县市政道路灾后重建项目):新建城市道路约294米,宽32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km/h,配备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1000万元。
②武林西路改扩建工程(光泽县市政道路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道路总长866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千米/小时,道路宽32米;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974万元。
③光泽县城西支路二工程(光泽县市政道路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道路总长523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千米/小时,道路宽20米;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3023万元。
④光泽县城西支路三工程(光泽县市政道路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道路总长68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小时,道路宽16米;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4679.85万元。
⑤光泽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教师办公楼、实验楼、体艺楼、生活用房及校园大门、围墙、路网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9000万元。
⑥光泽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923.70平方米,实训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楼、综合功能场地、校园大门、围墙、路网、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配套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9996.8648万元。
项目总投资:约3167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 工程类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3.2 招标类型: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2.3.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建设(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1)建设范围:
①设计范围:包括武林西路改扩建延伸段、光泽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2个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所有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边坡、基坑支护、地基基础、一般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智能化、通风空调、临时工程、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雨水、污水、燃气管道、灾后重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绿化、照明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等,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验收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③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不含光泽县第三实验小学项目、光泽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项目教具、家具、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④其他:1)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3)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4)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项目运营维护范围及内容:在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所有子项目的运营维护,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600个日历日,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上载明的日期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节点工期约定详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运营期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三(3)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建设期延长/缩短,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资质。(需同时满足以上①和②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只允许1家单位承担设计任务、1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1家单位承担运营任务,须由负责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 日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2月4日23:59:59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gz)(重要提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下方“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21 日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1 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合同文件。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合同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合同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g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39号
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7933960
传真:/
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szzxywyb@126.com
电话:0591-28059650、0591-28059637
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李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99-7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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