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垃圾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科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7
公告正文

因项目调整,原“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垃圾房,教学楼304、306课室改造采购项目”更改为“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垃圾房整改工程采购项目”,其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垃圾房整改工程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20天,对于实际服务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供应商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采购人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采购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4、已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总务科(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领取项目资料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相关原件领取项目资料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六、现场答疑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为现场勘察、答疑时间,不另进行其他答疑。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总务科

十、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密封文件形式(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总务科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7日止。

注:工程项目的造价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

温馨提示:公告期间供应商可在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gdcas.com/index.htm)查看。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科、江科、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4263166 、020-34475026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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