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周界雷达视频融合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7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2 | 交货地点:辽宁省女子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4 |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量保证期:3年,免费保修期为3年,免费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保修期内提供所中标产品有故障配件免费更换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
★6 | (1)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 (2)在产品质保期内须免费更换或维修有缺陷的产品、部件和材料,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在产品质保期内维修达到三次(含)以上的,用户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换货或者退货,且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换货的供货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换货后重新计算质保期,自新货品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供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时间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供货违约金,违约金额采购人要求支付,逾期天数影响采购人后续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女子监狱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联系方式: 024-3123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33
邮箱地址: 1003325545@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子淇、张冬妮、齐俭、石增良
电 话: 024-3191838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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