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直饮水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直饮水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直饮水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2.2项目概况: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现有学生18000余人。本次范围包含24栋宿舍楼,2栋办公楼。本项目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直饮水工程;范围包括:直饮水设备间及处理设备、供回水管网及其原水原电和排水设施,终端开水机迁移及改造32台,壁挂机3448台。
2.3比选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除直饮水净水设备甲供及施工图中明确表示甲方提供材料外,其余均为乙供)。具体范围以学校要求的施工范围为准。
2.4建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5工期:以学校要求完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直饮水项目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需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50万元及以上的本项目同类型直饮水系统安装项目的施工合同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本项目设备的相关品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管材、阀门和终端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除要求原件外的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08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7783738201(09:00-17:00)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09: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徐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67453670(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