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如城街道城西新村等安置区电梯维保服务外包(JSZC-320682-NTJW-C2022-021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2-0211
项目名称:如城街道城西新村等安置区电梯维保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4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42000.00
采购需求: 如城街道城西新村等安置区电梯需维保,现需采购一家服务单位,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具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9日 17时00分,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下载
售价: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C307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二)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三)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如皋市福寿路379号
联系方式:顾海燕;1825281556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
联系方式:朱向阳;0513-8761069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海燕
电 话:18252815566
如城街道城西新村等安置区电梯维保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如城街道城西新村等安置区电梯维保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信用承诺书.docx 信用承诺书.docx项目名称: | 如城街道城西新村等安置区电梯维保服务外包 |
计划编号: | JSZC-320682-NTJW-C2022-0211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80000 | 300≤Z <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5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10000 | 2000≤Z <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 <120000 | 100≤Z <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备注 |
(视明细项目加行) | |||||||
易耗品 | |||||||
专用工具 | |||||||
调试费 | |||||||
培训费 | |||||||
其他 | |||||||
大写: 合同价: 元 |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评分要求或标准 | 分数 |
商务技术分:70分 | ||||
1 | 维护保养组织架构及方案 | 14 | 1.组织架构。描述清楚完整的得2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2.分维保周期。描述清楚完整的得2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3.工作流程。描述清楚完整的得2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4.服务标准。描述清楚完整的得2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5.保障措施。描述清楚完整的得2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6.应急预案。描述清楚完整的得4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2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根据对项目的响应程度逐项打分。 | |
2 | 投标人对招标人项目的熟悉程度并在投标文件中阐述 | 8 | 1.在投标前详细了解过采购方需求,提供勘察现场有时间、地点的水印照片至少10张,并提供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格式见附件)。按要求提供水印照片、投标人踏勘现场承诺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针对现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描述清楚完整的得5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3分,描述不完整的得1分。 | |
4 | 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 6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的得2分。地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星级评定:三星级以上4分、三星级3分、二星级2分、一星级1分。 | |
5 | 更换无偿配件清单 | 5 | 对响应供应商超出基本清单外零配件进行比较打分。根据实际制定符合要求的得5分,根据实际制定基本完整的得3分,根据实际制定不完整的得1分。 | |
6 | 更换有偿配件清单 | 6 | 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清单中零配件价格进行比较打分。1.价格优势在所有成交供应商中处于前5%,得6分;2.价格优势在所有成交供应商中处于前6%~25%,得4分;3.其余者,得2分。响应供应商数少于5家的以价格多少排序。 | |
7 | 荣誉 | 6 | 提供2018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项目相关的荣誉得4分;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项目相关的荣誉得2分。(提供荣誉证书、员工在职保险证明等) | |
8 | 业绩 | 8 |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所拥有的在手电梯维保数量≥1000台得8分,≥800台得6分,≥600台得4分,≥400台得2分,≥200台得1分,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证明,原件备查)。电梯维保业绩须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采购人在中标后将对中标人业绩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 | |
9 | 服务承诺 | 6 | 承诺服务点常驻人员3人,每超过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承诺提供2部值班电话,每超过1个,得1分,最多3分。提供电话号码及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10 | 档案管理 | 3 | 维保档案完整合理,提供台账模板和清单,描述清楚完整的得3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 | |
11 | 管理制度 | 3 | 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提供管理制度模板和清单,描述清楚完整的得3分,描述基本完整的得得1分,描述不完整的不得分。 | |
12 | 原厂技术支撑 | 3 | 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技术支持承诺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采购人在中标后将对中标人原厂技术支持承诺书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13 | 文件响应程度 | 2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程度,评委在0-2分间评分。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酌情给分。 | |
价格部分(30分) | ||||
1 | 价格 | 30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分值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序号 | 技术指标名称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1 | 维保单位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例行维保检查,按要求对电梯进行系统的检查、调整、润滑、维修,检修及保养,主要包括:1.机械部分:曳引轮、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机和发电机的转换器、转换开关、电刷、电刷架和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微电脑、变频器、平层装置、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变压器、接触器、连接线、计时器、电子板、及其机电驱动装置、电机线路和整流器电路的电阻;3.安全设备部分:随行电缆、钢丝绳、导向轮或复绕轮及其轴承、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极限开关、限速器张紧轮装置、补偿轮装置、轿厢风扇、对重及对重导靴包括滚轮和导靴片; 4.厅、轿门部分:轿厢和厅门机械按钮、电子轻触式按钮、轿厢和大厅楼层位置显示器、厅门信号灯、轿厢方向指示器、厅门联锁装置、厅门吊架、厅门导靴及辅助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门吊板、轿门触点、光幕、厅门保护装置、称重设备、轿架、轿架安全装置和轿厢平台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但不负责保持、修理及更换轿厢、外厅及扶梯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若由于维保单位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维保单位有义务免费修复。5.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含话机、线路、交换机等)巡查、维护、维修、更换。 | ||||
2 | 在本次维保合同使用的电梯要求维护保养驻点服务。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2.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3.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降低电梯维护保养成本。4.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守的标准: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5.现场须自行勘查,拍摄水印照片。 | ||||
3 | 承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在如皋市如城街道地区内设有专门维保点,且成立后提供租房协议或办公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此项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 ||||
4 | 提供拟用于该项目不少于6人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提供(维保人员)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在维保单位的社保证明(不少于6人,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商务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质保期 | /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交货方式 |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转账支付。根据实际维保电梯数量、维保时间计算维保费用,半年结算一次。维保必须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必须合格。付款时成交人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 |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 | ||||
其他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计划编号: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小写:大写: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注:1.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计划编号: | 分包号: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小写: | 大写: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注:1.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 | |||||||||||||||||||||||||||||||||||||||||||||||||||||||||||||||||||
计划编号: | 分包号: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小写: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大写: |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注:1.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备注 |
(视明细项目加行) | |||||||
易耗品 | |||||||
专用工具 | |||||||
调试费 | |||||||
培训费 | |||||||
其他 | |||||||
大写: 合同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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