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北大堤(潘集段)测压管自动观测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307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潘集淮河河道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0552-3092287
中标公司合肥市思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淮北大堤(潘集段)测压管自动观测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307040
二、项目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测压管自动观测设施采
购及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思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国际C805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壹仟伍佰元(¥ 291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测压管自动观测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需求:潘集局采购一套一体化水位计系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航、李雪建、马艳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合同约定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605室,联系电话:0552-30922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潘集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0554-2791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309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0552-3092287
一、项目编号:CG202307040
二、项目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测压管自动观测设施采
购及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思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国际C805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壹仟伍佰元(¥ 291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测压管自动观测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需求:潘集局采购一套一体化水位计系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航、李雪建、马艳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合同约定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605室,联系电话:0552-30922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潘集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0554-2791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552-309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0552-309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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