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海荣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脂机比选邀请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三年四月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注脂机
二、 比选项目概况:注脂机 1台/套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  董海荣                电话:13981604625         
监督/投诉电话:0835-2635470   邮箱:sjfxb@jian-an.com.com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0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事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注脂机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注脂机 1台/套
3
最高限价
( 17.0 )万元,含税13%价,提供增值税专票。*报价超过限价作自行作废处理
4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80日内交货,
交货安装地点:重庆底盘
5
★付款方式
30/30/20/2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0%的货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6
比选方式
自行公开比选
7
比选办法
综合评分(   ),最低价法( √  )
8
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通过资质审核
9
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共2份,加盖骑缝章,其中: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总报价为含税价,并注明税率)、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比选申请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是快递送达,必须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否则比选时遗漏,责任自负)
10
比选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  元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  点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1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方式:邮寄或送达。
截止时间:2023-5-5日上午10:00点之前。
12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潘泽兵:13908169579
13
答疑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  ,招标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14
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技术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3、如比选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5、其他  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质量体系等。
  (二)答疑
比选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2023年5月5日)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 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二、比选技术要求
1名称:注脂机。
2数量:1套。
3报价币种:人民币。
4报价方式:书面正式报价(到用户最终含税价)。
5交货日期及地点:商务合同签订后80日内,重庆建安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6保密要求:
投标方要郑重承诺:投标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招标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7招标内容:
7.1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招标:包括设备、工装、备品备件、辅助设施等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
7.2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加工试件及产品资料等。
8投标文件
8.1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8.2投标方业绩要求
8.2.1为保证供货周期及质量,投标方须提供生产设施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8.2.2投标方须提供国内外在近3年制造并投入用于轴承或后轮毂总成注脂的设备,成功应用的实例(至少2个,且都在批量使用中,并附用户清单)及相应的检测报告。
8.3合同价和分项价:投标方必须列出详细的货物明细、生产厂商名称、国别及规格品牌及详细的分项总价和单项价格。
8.4方案书
★8.4.1详细描述设计方案,包括设备方案、校准方案、工装方案、调整换产方案、工位设定方案及工位器具方案等;详细列出设备的构成明细,用量、品牌、包含易损件信息。
8.4.2详细描述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8.4.3详细计算生产节拍保证方案。工作节拍:≤60 秒/套。
8.4.4.详细描述设备设计、生产准备、加工制造、现场到货、安装调试的推进计划。
8.4.5.详细描述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8.4.6.详细描述包装及运输方式。
9投标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投标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投标书应对标书内容进行逐条响应(“★”项为重点必应项,必须详细描述说明),应备份电子稿一份。
10注脂机总体要求: 
10.1涉及产品及零部件涂脂前的状态:
10.1.1涉及产品:
270513104010后轮毂总成、042693104010后轮毂总成、042713104030后轮毂总成、046583104010后轮毂总成、140363104010后轮毂总成。
10.1.2零部件涂脂前的状态:
轴承外圈压入后轮毂内腔,内组件可取出,参考下图。
 
 
 
 
                                            
 
 
 
 
 
 
 
 
10.2技术要求:                   
10.2.1产品结构及涂脂位置参考示意图:
                 
 
★10.2.2产品涂脂要求: 
1、现场产品使用合成高温润滑脂(使用温度为-30℃~180℃),15kg/桶。
            
2、32009(JR)/32010(JR/JR-1)单个轴承的滚珠与保持架之间的间隙需注入润滑脂充满间隙,内圈滚子与保持架形成的圆锥面整圈涂脂,同时滚珠两端面涂一层润滑脂,总计重量约10~13g。
3、后轮毂型腔内指定区域涂抹润滑脂。除27051后轮毂总成内腔凃脂量为130~180g外,其余四种后轮毂总成内腔凃脂量均为130~160g。
4、轴承外圈不再单独涂脂。
10.2.3设备要求:
1、配对的内组件要与压好的外圈一起取放,需配备工位器具。
2、漏注脂、注脂量不满足要求,注脂位置不满足要求时,设备具备声光报警功能。
3、注脂桶内剩余脂量不足1kg时具备报警提醒功能;
4、每段路径上的注脂量可单独调整设置;
5、 定量精度:±10%
6、设备使用触摸屏(推荐品牌:台达、威伦、三菱)
7、操作面板常用的启停按钮应配置硬按钮,以免日常操作损坏触摸屏。
8、设备必须有空循环能力,且每个部分都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系统进行运转。
9、所有仪器,仪表必须提供国家计量产品鉴定证书。
10、对于故障报警,要求在控制柜或计算机上能显示诊断结果,并在说明书中介绍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11、工作台面高度:80~85cm。
12、照明设计:亮度分布应均匀,工作对象与周围之间的亮度比≤3:1,不得有眩光,照度≥1000Lx。
13、易损件由投标方按1年匹配数量提供。
14、为方便维修,电机的相关参数应在需要时可调出和显示,并具有整机运行时间计数器。
15、设备具备存储(注脂时间、注脂量)功能,数据可以导出,预留扫码及连接MES系统接口。
16、注脂量可通过程序控制,进行注脂量的调整,换产时直接调用程序即可(PLC推荐品牌:三菱、西门子、汇川)。
★13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要求
13.1设备需充分考虑其使用安全性。针对运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安全风险,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13.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装夹工装未夹紧,从而导致产品被甩出伤人的风险。
13.1.2在涉及安全的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13.1.3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人员触电风险。
13.1.4设备具有安全保护、防护、报警和自动停机功能,所有旋转件具有安全防护设施,噪音需≤80dB。
13.1.5设备设置安全开关,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停车控制,应确保在紧急停车下对设备的保护,解除急停工况后,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应能保证设备能否正常运转。
13.2设备需充分考虑环保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
13.3设备需充分考虑消防安全方面的需求。
13.4设备颜色:
    生产线设备表面颜色按GB-T3181-2008执行,30cm以下海蓝色PB05,30cm以上冰灰色GY09。
14注脂机工作条件
14.1电源:380V±15%,三相五线制;220V±15%,单相;50Hz±2%;
14.2压缩空气压力:0.2~0.6MPa,压缩空气内有水(投标方需在气源处增加油水分离器作过滤);
14.3环境温度:-10℃~50℃;
14.4相对湿度:10%~95%;
14.5占地面积:不大于2m(长)×1.5m(宽)×2m(高);
15资料文件要求
15.1设备最终验收前15日内,投标方向买方提供所有设计资料纸质图纸2套,电子版本(含三维模型和二维图纸)1套。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工装图纸(包括设备总结构、外形尺寸、原理图和工装设计方案)、外购件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电气原理图、电路图、电气元件的现场位置图、接线图和电气操作说明书、数控系统的标准、选择功能及安装调试手册、系统参数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连接手册、接口文本、报警信息文本、易损件及备品备件清单及图册、设备使用说明书(包含图示化精度检测表,详实的可视化预防性维护要求及计划)、维修保养手册、调整维修保养流程、设备精度检查表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控制程序一套。
15.2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和相应的验收方法及必要的验收工具。
15.3设备、工装等设计图纸资料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5日内完成会签。
15.4方案设计、方案会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终验收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表(最终版)最晚在合同签订后2周发出;
15.5以上所有资料在移交时必须有资料移交清单。
18验收
设备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18.1预验收条件:设备经投标方制造、组装、调整、试运转,认为达到技术要求后,通知招标方派人员去投标方进行预验收;
18.2预验收地点在投标方现场,由投标方人员负责,招标方人员参与;
18.3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预验收使用的产品试件测试10件;
18.4招标方将根据要求清查配置情况,确保设备及配置符合主要设备名称及配置的要求;
18.5机械联接牢固可靠,表面无锈蚀,控制柜仪器仪表布置整齐,显示值观察方便,各按钮操作方便;
18.6进行手动和程序自动空载运转,要求机械运转联接无明显跳动和窜动现象。手动操作方便,自动程序运转正确可靠。
18.7要求控制软件完全满足项目的功能要求,简单易操作,界面人性化;
18.8外观要求美观,颜色满足买方的要求;
18.9技术要求中的内容,投标方提出验证方法并提供手段,经招标方认可后,进行验收;
18.10对招标技术要求中所有要求进行预验收;
18.11预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预验收纪要;
18.12终验收在招标方地点进行;
18.15由投标方指导,招标方操作,运转设备,进行各项试验以考核整个系统工作的可靠性。考核期累积运行无故障后30个工作日,即认为终验收通过;
18.17设备连续工作12小时无停机故障。
18.22设备性能和精度满足要求。
18.23提供设备最终调试完成后经验证的备份程序。
18.24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所有备件和易损件。
18.25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终验收纪要。
18.26验收结束方视为设备交付;
19培训
19.1培训内容:设备总体结构,电路,控制等工作原理,设备正常操作,调试,以及设备维护保养等;
19.2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培训须使招标方操作人员具备熟练使用设备的能力;培训须使招标方现场技术人员具备熟练调试、操作及维护的能力;培训须使招标方机电维修人员具备熟练的故障排查、维护和维修能力;
19.3培训方式:
投标方应派技术熟练的机械、电器及自动化控制方面的专家对招标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招标方能理解和掌握系统各部的原理和设备的组成,正确调试和操作,基本能完成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各项维护、保养,及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向招标方的技术人员讲解整个设备的使用、调整、维修、保养、故障预防、分析与排除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示范。
20安装调试
20.1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全过程由投标方负责;
20.2投标方负责系统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期间遵守招标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20.3投标方自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
20.4招标方提供安装调试现场及所需的电、水、压缩空气等;
21质保及服务
21.1设备保修期自终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12个月,投标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及时有效的现场或通讯维修服务。保修期后提供免费的通讯服务,提供设备终身的维修服务;
21.2投标方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技术指导性的维护、保养;
21.3投标方收到招标方设备故障通知后,投标方的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招标方现场并在2个工作日内排除设备故障恢复生产;
22其它要求: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必须进行详细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图纸资料:/Files/file/20230420/jscpzl20230420.rar
 四、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综合评分法。
2、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
3、比选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咨询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3天内按比选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                     签订时间:2023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标的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2、产地、生产厂家:*******************公司。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制造。
4、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等供货。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2、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该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设备构成、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4、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
第三条 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2、第二期付款: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第二期付款: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质保期满    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
5、若设备到甲方现场,终验收不合格,甲方在作出令乙方退款的决定后,乙方应在2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退款后,乙方可将设备运回,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
6、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均以乙方提供的以下账号支付: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设备的验收程序:
最终验收在地点为甲方的安装地点,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双方进行开箱交接,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按合同、《技术协议》约定或乙方合格证、说明书标定的技术参数检测验定,形成书面记录,由甲方设备主管部门认定。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验收报告后,验收有效。若设备在终验收时需要由当地检测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方可使用的,所需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四章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包装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0天内。
2、交货地点:重庆底盘。
第六条  在发货前5天内,乙方用传真给甲方交货计划一份,注明设备和材料的装箱单数量、装箱单单号、项目名称、数量、毛/总重量、大约尺寸、每个包装的体积、装车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对超大和超重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乙方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甲方作好存货准备。
第七条包装与标志:
1、包装应满足长途、安全运输货物的包装箱之要求,包装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收取甲方材料费、押金等,甲方无返回包装材料的义务。
2、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同时适合于陆运和海运),以保证货物安全、完整、保质保量地到达目的地。
3、乙方应在拆散件及散装的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标签标明装箱单号、主机设备名称以及在组装图上的位置;除上述外,还应该用“备件”“适用工具”来分别标注。
4、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油漆注明:
装箱单号
唛头标记
设备名称
箱号、包号
收货人
毛/净重
目的站(港)
尺码(长×宽×高  mm标注)
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标志图案。
5、若货物重量为5吨或 5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明显地印刷标明常用标记图案,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迁。
6、甲方现场安装和试车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应同设备分开,按种类包装,这些物品应尽可能装在不同箱内。
7、电气设备和仪表应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对组装的和部分组装的电气设备的包装,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箱号的设备应尽可能不混装在一个箱内。
8、若因乙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护而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给,费用乙方自理;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以上问题发生,乙方本着合作的态度,要积极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补给,可适当向甲方收费,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每个包装箱将带以下资料:
(1)、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壹份;
(2)、出厂检查和试验的详细记录壹套;
(3)、质量保证证明书壹套。
第五章技术服务、操作维修培训及质量保证
第八条:此项目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第九条 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保修相关事项按《技术协议》执行。
第十条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在验收合格书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内,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24小时响应并在4个工作日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后,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设备是由全新的材料生产制造的全新设备,且设备构成的元器件的标识清楚可识别。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果货物的质量或主体设备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修理、更换相关零件,乙方经修理、更换相关零件后6个月上述缺陷仍未解决,乙方负责退还甲方货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经济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服务。如服务延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乙方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质量)与配套件的质量负责,凡因制造与配套的问题或包装不良造成运输中设备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质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实行“三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可向甲方适当收费。
第十五条质保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指定的地点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 0.5%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第十七条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由乙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如因乙方安装、调试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一周(7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除本合同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九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的约定
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甲方指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联系人:董海荣                         联系电话:13981604625 ;
乙方指定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构成违约。
第三十条 乙方提供的设备如果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如果甲方承担了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合同履行完成。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地址
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单位地址
 
董事长:耿海波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电话:    传真:
电话:传真:
手机:13981604625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625100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2635443、2635389。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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