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ZSZBGS[GK]2022077(招标文件编号:[3500]ZSZBGS[GK]2022077)
二、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采购包1废标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09号
中标(成交)金额:26.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欧仕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7号楼6层609
中标(成交)金额:29.6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州威斯盾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9层9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4.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4层05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0.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包6废标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采购包1废标 | / | / | / | / | 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 北裕 | 390 | 1 | 262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北京欧仕科技有限公司 | 地下水低速采样洗井分析系统 | 欧仕科技 G.O.Sampler | BP20DM | 2 | 1483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4 | 福州威斯盾仪器有限公司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仪 | 昂林 | OL 2010 | 1 | 148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5 | 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 | 测距仪; 测深仪; 便携式流动注射(挥发酚)仪 |
艾普瑞; Speedtech; 吉天 |
TP2000SPD; SM-5A; M-lab iFIA5 |
3; 3; 1 |
4000; 3000; 185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6 | 采购包6废标 | / | / | / | /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王绪盛 (包1),吴捷 (包2),林宝成 (包3),陈文魁 (包4),丁晖 (包5),翁笑艳 (包6)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100,500]万元 1.1%。(包2:3930元;包3:4449元;包4:2220元;包5:309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68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包1: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共有5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其中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未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中未提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资格审查小组一致认定其资格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其中厦门丰飞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工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带★技术参数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由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包1废标。
采购包5: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其中福建闽清翔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多品目的产品进行逐条填列,资格审查小组一致认定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无效声明,资格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投标无效。
采购包6: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由于三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包6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83691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郑玲、徐丽玲、徐燕洁0591-87767686-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徐丽玲、徐燕洁
电 话: 0591-87767686-861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北京欧仕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7号楼6层609 | 296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3-1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地下水低速采样洗井分析系统 | 欧仕科技 G.O.Sampler | BP20DM | 2 | 项 | 148300 | 2966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宝成 (包3) |
评审专家: |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 |
采购人代表: | 王绪盛 (包1) |
评审专家: |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州威斯盾仪器有限公司 | 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9层909室 | 148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4-1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仪 | 昂林 | OL 2010 | 1 | 项 | 148000 | 148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文魁 (包4) |
评审专家: |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4层05单元 | 20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5-1 |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 测距仪 | 艾普瑞 | TP2000SPD | 3 | 项 | 4000 | 12000.0000 |
5-2 |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 测深仪 | Speedtech | SM-5A | 3 | 项 | 3000 | 9000.0000 |
5-3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流动注射(挥发酚)仪 | 吉天 | M-lab iFIA5 | 1 | 项 | 185000 | 185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丁晖 (包5) |
评审专家: |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09号 | 26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2-1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 北裕 | 390 | 1 | 项 | 262000 | 262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捷 (包2) |
评审专家: |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 |
采购人代表: | 翁笑艳 (包6) |
评审专家: | 王维山,刘思得,林步新,郑海峰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加压流体萃取仪否1(项)290,000.00001-2真空平行浓缩仪否1(项)210,000.00001-3自动固相萃取仪否1(项)250,000.0000 | 1-1 | 加压流体萃取仪 | 否 | 1(项) | 290,000.0000 | 1-2 | 真空平行浓缩仪 | 否 | 1(项) | 210,000.0000 | 1-3 | 自动固相萃取仪 | 否 | 1(项) | 250,000.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 | ||||||||||||||
1-1 | 加压流体萃取仪 | 否 | 1(项) | 290,000.0000 | |||||||||||||||||||||||||||||
1-2 | 真空平行浓缩仪 | 否 | 1(项) | 210,000.0000 | |||||||||||||||||||||||||||||
1-3 | 自动固相萃取仪 | 否 | 1(项) | 250,000.0000 | |||||||||||||||||||||||||||||
2 | 2-1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否1(项)397,000.0000 | 2-1 |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 否 | 1(项) | 397,000.0000 | 397000 | 397000 | 3970 | ||||||||||||||||||||||||
2-1 |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 否 | 1(项) | 397,000.0000 | |||||||||||||||||||||||||||||
3 | 3-1地下水低速采样洗井分析系统否2(项)300,000.0000 | 3-1 | 地下水低速采样洗井分析系统 | 否 | 2(项) | 300,00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 | ||||||||||||||||||||||||
3-1 | 地下水低速采样洗井分析系统 | 否 | 2(项) | 300,000.0000 | |||||||||||||||||||||||||||||
4 | 4-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仪否1(项)180,000.0000 | 4-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仪 | 否 | 1(项) | 180,000.0000 | 180000 | 180000 | 1800 | ||||||||||||||||||||||||
4-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仪 | 否 | 1(项) | 180,000.0000 | |||||||||||||||||||||||||||||
5 | 5-1测距仪否3(项)12,000.00005-2测深仪否3(项)9,300.00005-3便携式流动注射(挥发酚)仪否1(项)240,000.0000 | 5-1 | 测距仪 | 否 | 3(项) | 12,000.0000 | 5-2 | 测深仪 | 否 | 3(项) | 9,300.0000 | 5-3 | 便携式流动注射(挥发酚)仪 | 否 | 1(项) | 240,000.0000 | 261300 | 261300 | 2613 | ||||||||||||||
5-1 | 测距仪 | 否 | 3(项) | 12,000.0000 | |||||||||||||||||||||||||||||
5-2 | 测深仪 | 否 | 3(项) | 9,300.0000 | |||||||||||||||||||||||||||||
5-3 | 便携式流动注射(挥发酚)仪 | 否 | 1(项) | 240,000.0000 | |||||||||||||||||||||||||||||
6 | 6-1在线声学测流系统否1(项)380,000.00006-2总有机碳在线监测系统否1(项)230,000.00006-3生物安全柜否1(项)46,000.00006-4X射线荧光光谱仪配件否1(项)307,000.00006-5高压灭菌锅否1(项)109,000.0000 | 6-1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否 | 1(项) | 380,000.0000 | 6-2 | 总有机碳在线监测系统 | 否 | 1(项) | 230,000.0000 | 6-3 | 生物安全柜 | 否 | 1(项) | 46,000.0000 | 6-4 | X射线荧光光谱仪配件 | 否 | 1(项) | 307,000.0000 | 6-5 | 高压灭菌锅 | 否 | 1(项) | 109,000.0000 | 1072000 | 1072000 | 10720 | ||||
6-1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否 | 1(项) | 380,000.0000 | |||||||||||||||||||||||||||||
6-2 | 总有机碳在线监测系统 | 否 | 1(项) | 230,000.0000 | |||||||||||||||||||||||||||||
6-3 | 生物安全柜 | 否 | 1(项) | 46,000.0000 | |||||||||||||||||||||||||||||
6-4 | X射线荧光光谱仪配件 | 否 | 1(项) | 307,000.0000 | |||||||||||||||||||||||||||||
6-5 | 高压灭菌锅 | 否 | 1(项) | 109,000.0000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4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5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项目包6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2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3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4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5中标人数为1家,项目包6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100,500]万元 1.1%。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 |
明细 | 描述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明细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明细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的情形。 |
明细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的情形。 |
明细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的情形。 |
明细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的情形。 |
明细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明细 |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商务要求的情形。 |
明细 |
(1)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技术部分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明细 |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2)商务部分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 | 61 | T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对招标文件本采购包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满分61分;其中标注“★”技术参数(共6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标注“▲”的技术参数(共3项)为重要技术条款(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3分,合计9分;其余技术参数(共52项)(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1分,合计52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3 | B1.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本采购包至少保修一年,在此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5分,满分3分。 |
B2 | 3 | B2.根据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同类设备的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3 | 2 | B3.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分,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B4 | 1 | B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保障方案(至少包含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质量保障承诺)进行评议,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措施具体且与项目相关的得1分;要点无缺漏,要点有缺漏或者仅笼统描述没有具体措施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或者方案内容与项目情况关联性不大的均不得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28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 | 64 | T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对招标文件本采购包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满分64分;其中标注“★”技术参数(共2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标注“▲”的技术参数(共5项)为重要技术条款(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3分,合计15分;其余技术参数(共35项)(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1.4分,合计49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3 | B1.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同类设备的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2 | 3 | B2.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进行评分,本采购包至少保修两年,在此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该采购包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5分,满分得3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52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 | 54 | T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对招标文件本采购包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满分54分;其中标注“★”技术参数(共2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标注“▲”的技术参数(共8项)为重要技术条款(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3分,合计24分;其余技术参数(共30项)(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1分,合计30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2 | B1.根据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同类设备的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得0.4分,满分2分。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2 | 2 | B2.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分,人员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68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 | 47 | T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对招标文件本采购包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满分47分;其中标注“★”技术参数(共3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标注“▲”的技术参数(共7项)为重要技术条款(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3分,合计21分;其余技术参数(共13项)(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2分,合计26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3 | B1.根据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同类设备的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3分。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2 | 3 | B2.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进行评分,本采购包至少保修1年,在此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只针对该采购包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1.5分,满分得3分。 |
B3 | 2 | B3.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分,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提供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36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T1 | 54 | T1.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对招标文件本采购包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满分54分;其中标注“★”技术参数(共1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标注“▲”的技术参数(共7项)为重要技术条款(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3分,合计21分;其余技术参数(共15项)(以序号最末一级计算),有不响应或者负偏离每项扣2.2分,合计33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须完整填列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填列或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进行评审(即认定为负偏离)。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 | 3 | B1.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同类设备(便携式流动注射分析仪)的业绩进行评议,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查询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B2 | 3 |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货物保修期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本采购包至少保修二年,在此基础上延长一年(只针对整个采购包所有设备的免费保修延长)得3分,满分3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52 | 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采购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
设备与服务 | 配置项 | 数量 | 备注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声层析主机 | 2套 |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发射换能器 | 2套 |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接收换能器 | 2套 |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水位计 | 1套 |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显示系统 | 1套 |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产品运输箱 | 1个 | |
在线声学测流系统 | 产品说明书 | 1套 | 含纸质和电子版 |
总有机碳在线分析系统 | 在线监测分析仪 | 1台 | |
总有机碳在线分析系统 | 分析仪配套设备 | 1套 | |
总有机碳在线分析系统 | 产品运输箱 | 1个 | |
总有机碳在线分析系统 | 产品说明书 | 1套 | 含纸质和电子版 |
总有机碳在线分析系统 | 笔记本电脑 | 1台 | |
基建项目 | 8m钢管支架 | 2座 | |
基建项目 | 电缆保护管 | 2根 | |
基建项目 | 材料运输费、施工辅助设施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等项目安装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 1套 | |
技术服务 | 免费维修和运行服务(含耗品耗材) | 2年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100%合同款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10 | 技术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100%合同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0 | 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10 | 技术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支付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100%合同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0 | 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10 | 技术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支付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100%合同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0 | 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10 | 技术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支付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100%合同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0 | 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10 | 技术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支付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6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具100%合同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0 | 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10 | 技术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支付 |
序号 | 目标化合物 | 方法检出限 | 参照方法 |
1 | 1,2,3-三氯苯 | 0.030 | HJ699-2014 |
2 | 1,2,4-三氯苯 | 0.027 | HJ699-2014 |
3 | 1,3 ,5-三氯苯 | 0.028 | HJ699-2014 |
4 | 1,2,3,4-四氯苯 | 0.025 | HJ699-2014 |
5 | 1,2,3,5-四氯苯 | 0.024 | HJ699-2014 |
6 | 1,2,4,5-四氯苯 | 0.021 | HJ699-2014 |
7 | 六氯苯 | 0.026 | HJ699-2014 |
8 | 硝基苯 | 0.04 | HJ716-2014 |
9 | o-二硝基苯 | 0.05 | HJ716-2014 |
10 | m-二硝基苯 | 0.05 | HJ716-2014 |
11 | p-二硝基苯 | 0.05 | HJ716-2014 |
12 | o-硝基氯苯 | 0.04 | HJ716-2014 |
13 | m-硝基氯苯 | 0.04 | HJ716-2014 |
14 | p-硝基氯苯 | 0.04 | HJ716-2014 |
15 | 2,4-二硝基氯苯 | 0.04 | HJ716-2014 |
16 | 2,4-二硝基甲苯 | 0.04 | HJ716-2014 |
17 | 2,4,6-三硝基甲苯 | 0.04 | HJ716-2014 |
18 | 2,4-二氯苯酚 | 0.1 | HJ 744-2015 |
19 | 2,4,6-三氯苯酚 | 0.1 | HJ 744-2015 |
19 | 甲萘威 | 0.010 | HJ827-2017 |
20 | 联苯胺 | 0.006 | HJ1017-2019 |
21 | 苯胺 | 0.057 | HJ822-2017 |
22 | 阿特拉津 | 0.078 | GB/T5750.8 |
23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0.50 | GB/T 5750.8 |
24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0.50 | GB/T 5750.8 |
25 | 百菌清 | 0.22 | GB/T 5750.8 |
26 | 苯并(a)芘 | 0.032 | HJ478-2009和GB/T 5750.8 |
27 | 五氯苯酚 | 0.55 | GB/T 5750.8 |
28 | 溴氰菊酯 | 0.42 | GB/T 5750.8 |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备注 |
* | *-1 | |||||||
* | ||||||||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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