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孔贝
招标代理机构坤慈(河北雄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梦圆19133586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邢台市南和区公园广场及主要道路景观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公园广场及主要道路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公园广场及主要道路景观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36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公园广场及主要道路景观亮化工程

2.2建设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建设大街、商业大街、和阳大街、和阳广场、人民公园夜景、107国道宋大街天桥、107国道中兴东大街路天桥、大鼎及绿化带亮化

2.3建设内容:主要安装LED许愿树灯、图案灯、草坪灯、星光投影灯、线型投光灯、线性洗墙灯、挂树灯灯组、仿真植物灯等6277套,偏光地理灯14套,庭院灯10套,小功率激光投射灯30套,芦苇灯140套,蘑菇灯700套,龟背灯144套,氛围灯6组,灯光秋千6套,互动喷泉6套,全彩激光灯1套,下射灯128套,萤火虫灯14套,壁灯16套,氛围灯189组,隧道灯40套,窄光束上射灯144套,配套建设供电工程。

2.4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 90日历天

三、招标方式:

3.1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3年08月07日00:00至2023年08月11日23:59

5.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自行登陆电子平台远程参与开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自行登陆电子平台远程参与开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室)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共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孔贝  

联系电话:0319-4561152  

招标代理机构:坤慈(河北雄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

联系人:张梦圆

 话:19133586868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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