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107亩配套设施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兰考亿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107亩配套设施工程;
2.2项目编号:lkxggfw0000000025
2.3建设地点: 兰考县朝阳路与汴兰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2.4标段划分:
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107亩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一标段;
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107亩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二标段;
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107亩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2.5工程投资额:约3500万元;
2.6计划工期: 142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施工一、二标段:本标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报名时携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东一楼信息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3份)进行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报名)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 元/份(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凭完整图纸及收据退还押金)。
5.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 元人民币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 元人民币整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0 元人民币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2501017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河南兰考亿元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37835959
代理机构:开封市诚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25333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