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3、工程规模: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工程投资估算价约35000万元。
4、招标范围:对工程投资决策阶段、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含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标底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等并出具书面意见。(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18)配合政府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如投标人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跟踪审计服务工作由招标人分配实施。
5、服务时间要求: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6、质量要求:要求采取紧密型跟踪审计,事前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结算等各个环节跟踪。遵守招标人考核奖惩制度。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5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须配备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注册证书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
(3)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202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