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石灰石料场改造项目检测鉴定方案技术服务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生效时间、无合同标的物、印章不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4、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企业目录(以查询截图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全部技术文件交付甲方,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乙方开具100%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及其他付款所需资料。
五、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现场检测,30天内提供检测鉴定报告。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3年12月26日
询价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0:00前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编辑为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自己公司名称,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通过中煤易购平台上传,经审查报名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采购项目询价。编制响应文件时,如有费用,请将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放置于资格证明材料内。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纸质版正本一份(胶装)邮寄给采购人(纸质版文件仅供采购人归档使用,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邮寄,评标以电子版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联系人:张守兵,电话:18291949151)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固定总价。
成交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61001905200050004783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张守兵(商务)、李超斌(技术)
电话:18291949151、13629266142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黄文泽
电话:17391911494
邮箱:zhonganzhaobiao2@126.com
十、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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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02000000 | 工程技术服务通用物资 | 项 | 1.0 | 6.0 | 2024-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