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115 | 项目名称 | 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115002001 | 标段名称 | 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4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5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以石化股份销发[2020]6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江海油库 2.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9500万元。 2.2.3合同估算价:约1100万元。 2.2.4工期要求: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施工总日期180日历天(其中配电房、消防泵房的工期为开工后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2.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等;电气工程等;给排水及消防等;暖通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9.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2022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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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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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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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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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整改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以石化股份销发[2020]6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海油库安全环保提升及隐患治理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江海油库 2.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9500万元。 2.2.3合同估算价:约1100万元。 2.2.4工期要求: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施工总日期180日历天(其中配电房、消防泵房的工期为开工后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2.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等;电气工程等;给排水及消防等;暖通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9.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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