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及运维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5.7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zb-2023-044
预算金额25.73万元
招标公司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562-26152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056219826
中标公司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25.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TZZB-2023-044(招标文件编号:TZZB-2023-044)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及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16号汇统大厦A座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5.7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62-2615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2座609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18056219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8056219826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及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16号汇统大厦A座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5.7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及运维项目 | 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功能升级及运维项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双方合同的约定 | 1年 | 满足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评审报告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62-2615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2座609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18056219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80562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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